重度妊娠高血压疾病的分类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血压水平: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至少两次测量结果均达到此标准,并且这两次检测之间间隔4小时以上。
2. 蛋白尿:24小时内尿蛋白含量≥5g;或者随机尿中尿蛋白与肌酐比值≥30mg/mmol;或重度蛋白尿的其他证据。
3. 器官功能损害的表现:
- 肾脏损伤:除了上述的蛋白尿外,血清肌酐水平升高(≥1.1mg/dl)。
- 肝脏异常:持续性右上腹痛、肝酶水平升高。
- 血液系统变化:血小板计数下降至<100,000/μL。
- 神经系统症状:头痛、视觉障碍(如模糊视物)、意识状态改变等。
- 肺水肿或心功能不全的迹象。
4. 孕妇体重快速增加,伴有全身性水肿或其他液体积聚的表现。
5. 新生儿预后不良的风险因素,例如胎儿生长受限、羊水量减少等情况。
当孕妇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或多项目符合时,可以诊断为重度妊娠高血压疾病。这种状况需要密切监测并及时处理以避免对母亲和胎儿造成严重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