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补液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补液量和速度需根据脱水程度确定。轻度脱水可以通过口服补液盐来补充,中重度脱水则需要静脉输液。
2. 要考虑患儿的年龄、体重以及脱水类型(等渗性、低渗性和高渗性)选择合适的液体种类。例如,对于等渗性脱水,通常采用1/2张力或2/3张力的溶液;而对于高渗性脱水,则应使用1/3到1/5张力的液体。
3. 补液过程中要监测患儿的生命体征变化及尿量情况,以便及时调整补液方案。如果出现心率加快、呼吸急促等异常表现时,应及时减慢输液速度或停止输液,并报告医生处理。
4. 在纠正脱水的同时,还需注意补充钾离子和其他电解质,但需在肾功能正常且有尿的情况下进行。
5. 对于腹泻导致的持续性液体丢失,除了补足已失去的体液外,还需额外补充因继续排便而损失的水分和电解质。
6. 补液结束后要密切观察患儿恢复情况,防止出现反跳现象或其他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