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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京市江宁医院康复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南京市江宁医院发布2019年康复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为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小编为您整理“2019年南京市江宁医院康复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如下:

一、医院简介:

南京市江宁医院创建于1935年,2009年成为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是东南大学和江苏大学教学医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江宁临床医学院、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临床学院、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江宁临床医学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现有湖山路院区、鼓山路院区和江宁开发区院区三个院区;设备先进,拥有智能加速器系统、超高端CT、开源CT、3.0T静音磁共振、3.0Tprisma高端科研磁共振、DSA系统、全自动发药机、生化流水线、免疫流水线、血细胞流水线、高压氧舱及数字化手术室等高精尖医疗设备。

二、招收对象

全日制临床(或口腔)医学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

三、招收专业

19个专业,招生向儿科、妇产科、麻醉科、全科四个住培紧缺专业倾斜

四、招收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心健康,能胜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学习和工作。

4、热爱医学事业、自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26日(周一至周五08:00-11:30、14:30-17:30;周六08:00-11:30)。

2、报名地址:南京市江宁医院湖山路院区3号教研保障楼8楼住培办(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169号)

3、报名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27日,正常工作时间内受理。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南京市江宁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2);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应届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往届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研究生应同时提交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医师资格证书与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果有);

⑤委培学员需提供在职证明及单位委培公函,委托单位需提供《南京市江宁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⑥小二寸蓝底照片2张和电子证件照。

六、考试时间和方式

考试时间:2019年8月6日08:00.

考试地点:南京市江宁医院湖山路院区3号教研保障楼6楼(如时间、地点变化,医院将另行电话通知,请务必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畅)。

考试方式:由理论考试、技能考核和面试组成,侧重于临床专业知识、基本技能的应用和综合素质测试。

七、体检及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人员择优递补。

体检合格录取人员,由医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及培训协议,办理有关手续。

八、培训年限及要求

(一)培训年限一般为三年:

1、已具有医学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参加培训,由我基地根据其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及内容。

2、若培训学员毕业专业与拟进入培训专业相同或毕业专业与拟进入培训专业存在含属关系:

(1)本科毕业生(学士)、科研型研究生(硕士)、科研型研究生(博士)培训时间为3年。

(2)临床型研究生(硕士)培训时间不少于2年。

(3)临床型研究生(博士)培训时间不少于1年。

(4)有临床工作经历(在三级医院正式工作且临床工作时间超过2年)的,可向培训基地申请临床能力测评,以减少相应培训时间,但培训时间最少不得低于1年。若未能通过临床能力测评,则培训时间统一定为3年。

3、若培训学员毕业专业与拟进入培训专业不同或毕业专业与拟进入培训专业不存在含属关系,不论是否有临床工作经历,所有培训对象培训时间统一为3年。

4、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不超过3年。

(二)医院按照国家、江苏省和南京市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要求,统一制定培训计划,学员须严格按轮转计划进行培训。

九、培训期间待遇

1、学员培训期间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住宿补贴(标准为500元/月,我院不提供住宿)、餐费补贴(标准为400元/月)、福利待遇等组成。本科学历培训对象第一年待遇不低于4000元/月,硕士学历培训对象第一年待遇不低于8000元/月,博士学历培训对象第一年待遇不低于9000元/月。第二年、第三年根据工作能力逐步提高,考核后发放。

2、本院规培学员工资由人事处根据学员情况测算薪酬标准发放。

3、委培学员的人事及劳动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工资由委派单位发放,和我院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差额部分,由我院补齐,绩效工资由我院支付。

4、社会化学员作为培训基地的临时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工会福利比照本院同类人员发放。

十、住培招录有关要求及说明

1、招收录取后无故不报到的,三年内不得参加住培;住培期间不得报名参加全日制研究生考试,违者按恶意退培处理,三年内不得参加住培。

2、培训期间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不含产假)外,病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延长培训期1年。培训期间可根据个人意愿终止培训,但须提前1个月提交书面申请。

3、培训结束后,培训合同自然终止,社会化学员自主择业,委培学员返回原单位。培训结束未能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在以下情况下方可继续申请延长培训期限:社会化学员由本人申请,经培训基地同意;委培学员由本人申请,经委培单位和培训基地同意。延培期间,培训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医院酌情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4、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表现优秀的社会化学员,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医院招聘新员工时,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用。

十一、招收咨询和监督:

医院网址:www.njjnyy.cn

医院咨询电话:025-52087021电子邮箱:3041708497@qq.com

医院行风办监督电话:025-5228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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