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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关于调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设置、容量及招收计划的通知

辽卫办发〔2022〕33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有关高等医学院校,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为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专业基地动态管理的要求,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医学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专业基地近3年招收情况、结业考核成绩、基地评估结果、基地主动申请等多维度因素,我省对202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设置、容量及招收计划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专业基地调整情况

(一)撤销专业基地

对近3年招收总人数3人及以下且2021年无新招收住院医师的专业基地,除口腔颌面影像科、口腔病理科、医学遗传科和预防医学科我省仅设置1个专业基地,重症医学科为2020年新增专业未满3年,全科专业基地为培训基地必设专业基地,急诊科为紧缺专业且承担全科等其他专业培训任务的特殊需求外,108个专业基地(含协同单位)予以撤销。其中59个目前无在培住院医师的专业基地,即刻撤销;49个目前有在培住院医师的专业基地,暂时按照停招处理,待住院医师轮转完成且办理住培合格证书后,立即撤销。撤销专业基地名单见附件1.

(二)停招部分专业基地

对2020年和2021年连续2年住培结业理论考核首考通过率(以下简称首考通过率)全国排名后5%的辽阳市中心医院内科、铁岭市中心医院内科、中国人民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神经内科、盘锦市中心医院放射科4个专业基地(含协同单位),2022年予以停招整改。

(三)依申请调整部分专业基地容量

1.扩容申请。共收到33个专业基地(含6个协同单位)扩容申请。

(1)对3年容量使用率大于70%的15个培训基地的专业基地,同意按申请扩容。

(2)对3年容量使用率低于70%的12个培训基地的专业基地,容量不予调整。

(3)按照国家对住培基地与协同单位的管理要求,对6个协同单位的扩容申请,不予受理。

2.恢复招收申请。共收到8个专业基地(含5个协同单位)恢复住院医师招收申请。

(1)辽宁省人民医院3个专业基地申请恢复原住培容量,2021年国家对培训基地复评基本合格,同意恢复招收容量。

(2)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内科、急诊科专业基地申请恢复原住培容量,2021年2个专业基地按照国家评估反馈意见认真整改,省级评估合格,结业考核通过率排名居全省前列,同意恢复招收计划。

(3)辽宁健康产业集团抚矿总医院申请恢复麻醉科招收容量,2021年该医院麻醉专业基地进行了认真整改,同意恢复招收容量。

(4)丹东市中心医院口腔全科2019年停招,2021年省级评估合格,同意复招。

(5)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申请恢复内科、外科、神经内科、康复医学科、放射科专业住院医师招收,按照国家住培基地与协同单位管理要求,协同单位需与同城市培训基地建立协同关系,由培训基地根据培训工作需要提出协同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省卫生健康委不直接受理协同单位住院医师招收申请。

3.撤销及缩容申请。共收到2个专业基地撤销申请,8个专业基地缩容申请。

(1)同意本溪市中心医院骨科、外科(泌尿外科方向)专业基地撤销申请。

(2)辽阳市中心医院儿科专业基地申请容量由3人缩到1人,该专业基地三年零招收,予以撤销;

(3)中国医大一院全科、盘锦市中心医院全科、辽宁健康产业集团抚矿总医院全科、辽阳中心医院内科、神经内科、全科6个专业基地近3年容量使用率低于70%的,同意按申请缩容。

(4)辽阳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三年零招收,原则应该撤销专业基地。但鉴于急诊专业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的重要性,予以保留,容量不变。

(四)缩减容量使用率低于60%的专业基地容量。

在上述专业基地设置和容量调整基础上,对2021年容量使用率低于60%的专业基地,按2021年实际招收人数加4人重新测算年容量,若重新测算容量大于原容量,则不调整目前年容量。

2022年专业基地容量情况表等信息见附件2.

二、按国家住培基地评估结果调整情况

2021年10月,营口市中心医院、辽阳市中心医院接受国家住培基地评估。

(一)营口市中心医院及其内科、妇产科、麻醉科专业基地评估结果为不合格。按照中国医师协会建议,对营口市中心医院及其3个专业基地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期限为6个月,2022年暂停营口市中心医院住院医师招收。

(二)辽阳市中心医院及其内科、妇产科评估结果为不合格。按中国医师协会建议,对辽阳市中心医院及其2个专业基地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期限为6个月,2022年培训基地招收计划调减至2021年实际招收人数的75%.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卫生健康委要将基地动态调整作为住培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所辖培训基地、专业基地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强基地管理,不断提升培训质量。2023年全省将继续对专业基地设置和容量进行动态调整。

(二)各高校要按照2022年专业基地容量情况表,及时调整新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住培的基地,确有困难不能自行调整的,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反馈,由教育部门商我委共同研究解决。

(三)各培训基地要进一步理顺与协同单位管理关系,将协同单位的容量、招收安排全部并入培训基地统一管理。同时,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内容,2023年全省各培训基地协同专业数量不超过5个,培训基地需在2022年11月底前确定协同专业设置。

(四)因国家基地评估不合格、住培结业理论考核通过率排名靠后,2022年被停招或缩减招收计划的培训基地和专业基地,需在2022年3月15日之前将整改方案(附整改问题清单、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以单位正式文上报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并于2022年6月15日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提交整改完成报告。各市属单位整改方案、整改完成报告须经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后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家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2023年住院医师招收计划。营口市中心医院、辽阳市中心医院省级评估合格后,向国家申请复评。

(五)2021年全科专业、急诊专业住院医师(含并轨专硕)“零招收”的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相关情况,深入研究分析问题根源,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加大宣传和政策倾斜力度,确保完成住院医师招收计划。2022年全科专业“零招收”的培训基地,将被缩减2023年培训基地整体招收计划。

附件:辽宁省调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设置、容量及招收计划的附件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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