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官方网站发布了2020初级护师考试报名|现场确认要求,为了便于初级护师考生及时了解具体情况,医学教育网小编专门整理了通知内容如下,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
一、 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即:
1、 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2、 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初级(师)资格且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初级(师)资格且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取得初级(师)资格且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历,取得初级(师)资格且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一)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关于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毕业生报名考试,仍按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陕卫考办发〔2002〕8号文件执行,并且只可参加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及其他卫生技术专业资格考试:
1、 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 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 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 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参加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9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和学位。
二、 报名时间及方式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3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根据报名须知及提示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各报名点根据具体情况在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16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持申报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及现场确认。考生上传照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即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否则不予确认。
非国有单位和社会流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由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好后,报同级卫健行政部门初审确认。市管中、省驻渭医疗卫生单位考生的报名资格初审及确认工作由所在县(市、区)报名点负责。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及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生的报名资格初审及确认工作由市直报名点负责。
三、 考试方式及时间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 报名所需材料(所提供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
1、 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工作单位出具正式的聘用证明表(见附件);
2、 《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各栏目内容需经过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加盖印章)。
3、 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承诺书。
4、 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5、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博士必须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部和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考务系统中可查询2002年以后毕业、大专以上学历数据真实性。
6、 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生,还须提交本季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有执业资格准入的专业必须提供职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
8、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9、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和各有关单位应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并报市卫健局、人社局资格复审通过后,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办人员要在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加盖相关印章,并办理报名手续;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凡发现各县(市、区)、各单位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数较多时(10人以上),一律将全部材料退回,重新审查整理。
10、 各县(市、区)报名点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制作本报名点确认考生的花名册(格式见附件5)一式二份,内容包括:姓名、档案号、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专业、代码及指纹编号等,按照报考级别及新报、历史考生分别造册;市直属各单位按照考生花名册(见附件5)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信息汇总上报考点,同时提交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和材料。
11、 按照国办发[2018]81号和人社部发[2012]53号文件精神,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五、 其它有关事项
1、 报名考试费用按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和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卫生技术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二项考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即:初、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70元。
2、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能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各报名点要提醒考生注意保存好准考证和成绩单,以备考试科目全部通过后办理资格证书时使用。
3、 各县(市、区)人社、卫计部门要高度重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同时注重政策学习,严把资格审核关,认真核对报考者提供的有关信息,确保其真实、完整,从源头上杜绝弄虚作假的企图。
附件下载:
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 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承诺书
3、 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4、 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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