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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护师考试现场确认湖南怀化考点16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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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护师考试现场确认即将结束,医学教育网小编友情提醒湖南怀化考点2020初级护师考生:2020初级护师考试现场确认湖南怀化考点16日结束,请各位考生及时进行现场确认。

(一)时间安排。

1.现场确认

2020年怀化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点分别设在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和联系医疗机构,考生网上预报名后,根据自己的工作单位到各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点可根据具体工作安排选择在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16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工作,并提前公布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

2.资格审核

各报名点须在2020年1月17日-2月7日前把考生资料交到怀化市卫生健康委健康教育考试中心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现场确认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正反两面复印)。

2.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见附件2)。

3.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3)。

4.学历学位相关网站查验页面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非全日制医学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交在取得非全日制医学学历之前的全日制医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查验页面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1)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提供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免费在学信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2)2005年6月起毕业的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提供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http://zcc.hnedu.cn/zzfind/)查询认证结果页面。2005年6月前毕业的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提供省教育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约20个工作日),申报人员需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须提交以下资料: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如毕业证与身份证名字、出生年月不符者,请出示户口本曾用名页面的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情况说明)、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出具单位或部门公章,如无毕业生花名册可提供毕业生录取花名册)。具体受理部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联系电话:0731-82116082。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4)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hn12333.com:81/comm_front/query/technicalSchoolDiplomaQuery.jsp)的查验结果页面;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jxzs.mohrss.gov.cn/)查验结果页面;其它年份毕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5)在上述相关网站无法准确查询的学历学位和毕业证书,可不提供证书原件,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或由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社(职改)部门通过本人档案对学历学位和毕业证书进行审查,并在证书复印件上由主要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

5.报考专业的下一级资格证书复印件。报考专业代码为301(含)至365(含)以及392专业的,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执业类别、注册范围相一致的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申报初级护理师(专业代码为203~204)须提交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复印件;申报中级护理类考试(专业代码为368~374)须提交护师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复印件;由单位直接聘任护师后报考中级的,须提供相应聘文复印件。

6.报考专业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合同、聘书(聘文)的复印件或单位相关证明,其上应注明所聘岗位及职称,下一级资格聘任年限不得低于申报条件中规定的年限,聘任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7.转岗人员须另提供现任岗位2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单位相关证明,其注明的工作岗位须同申报专业一致。

8.民营医疗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

以上表格相关栏目内容和所有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未签署意见和盖章的复印件无效)。

(三)资格审查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要求,我市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审查程序为:实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现场资格审核、市卫生健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自审。

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考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结束后,打印登记表,需在“报考人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申请人要坚持诚信报名,杜绝以虚假信息报名和虚假承诺。

(2)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资格初审。

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须对报考人员《报名申请表》《考试登记表》信息一一核实,对照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机构)在《报名申请表》《考试登记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档案托管在人事代理机构的报考人员,除所在单位盖章外,人事代理机构也需要盖章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其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加资格复核。

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机构)须对照报考人员档案,或其所提供的材料,或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严格核查,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核。

(3)报名资格复核。

1.资格复核。申请人网上报名,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现场资格审核完成后,市卫生职改负责部门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核。工作人员要严格掌握国家、考区考试报名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报名申请表》《考试登记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复核合格”意见并盖章。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得参考。并于2020年2月28日前完成报考人员的资格复核。

2.资格复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在市卫生职改负责部门初审的基础上,对照考生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部门负责人(或经审人)须在登记表签署审查意见、签名并加盖审查部门公章;审查不合格者予以退回。

(4)资格补审

资格审查中,报考人员如有登记表签名、盖章等信息不齐或学历、资历佐证材料不完备的,允许进行一次补审,由市考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审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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