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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胎的处理原则!考生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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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确诊,尽早经羊膜腔注入依沙吖啶引产。

胎死宫内4周尚未排出者,应查凝血功能,备新鲜血,预防产后出血及感染。

若纤维蛋白原<1.5g/L,血小板<100×109/L时,可用肝素治疗24~48h,可使纤维蛋白原和血小板恢复到止血水平,然后再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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