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考生对于妊高症使用硫酸镁的注意事项了解的不是很清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相关内容提供如下,希望能为有需要的妇产科主治医师考生们带来帮助!
(1)重度妊高征患者特别是较长时期的低盐甚或无盐饮食,可并发低钠血症,治疗过程中可有呕吐,致钠盐的进一步丢失和酸中毒,临床表现为呼吸深而慢,肌无力,膝腱反射减弱或消失,尿量减少,胎心率减慢,易被误认为镁中毒。此情况下,即不可再盲目大剂量使用硫酸镁,也不得单纯临床观察,需立即测血清镁及常规的电解质,并进行心电图监测,决定进一步处理。
(2)注意尿量、膝反射和呼吸,此3项为观察镁中毒的首要指标。Chesley还强调在行硫酸镁静脉滴注时,除以上3项之外,必得定时听心律和心率,因为Mg2+可使房室传导受阻,故不可忽视。
(3)在硫酸镁作用高峰时,慎加用呼吸抵制药物,必要时亦需减少剂量,以免呼吸抵制。
(4)伴有心肌病存在时,必须慎用硫酸镁,因可有低排高阻性心力衰竭甚或心脏停搏。对于有瓣膜病变的心脏病患者伴有妊高征时,虽不禁用硫酸镁,但必须注间静脉滴注速度和补液量。
(5)静脉滴注优于推注,后者需稀释硫酸镁浓度至5%~8%,推注必得缓慢,单位时间浓度过高亦可引起镁中毒。
(6)必得注意体重与剂量的关系与流向速度。凡体重较轻者,不可在短时间内使用大剂量硫酸镁,以免中毒。
(7)凡使用大剂量硫酸镁静脉及肌内注射者,必须行血清镁值测定,以决定是否应用。我们国家的孕妇一般体重均在60kg,以不超过30g/d为宜;24小时后可考虑减量。
(8)在重复或持续静脉滴注硫酸镁时,除监护膝反射外,应精确监护尿量,至少100ml/4h,即≥25ml/h,而且需严禁由患者家属来记录尿量,以免发生错误,对病人的处理不利。
(9)连续静脉滴注硫酸镁时,患者常感胎动消失或减弱,遇有此现象当停药1~2天进行观察。如属硫酸镁所致,则在停药后胎动可恢复;反之则应考虑为胎儿-胎盘功能不全所致。在有胎动减弱时,应测脐动脉血流量,以助判断胎儿宫内缺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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