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妊娠期高血压的治疗原则,很多人都想知道,医学教育网编辑经过多方搜寻,现将“妊娠期高血压的治疗原则”发给大家。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又分为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和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不同的孕周,不同的分类就决定了处理方式的不同。所以这部分内容多且复杂,无论是临床执业医师还是临床助理医师都必须掌握。
治疗目的和原则是:
①争取母体完全恢复健康,胎儿生后能够存活;
②以对母儿影响最小方式终止妊娠。
1.妊娠期高血压可住院也可在家治疗。
休息、镇静、密切监护母儿状态。
2.子痫前期应住院治疗,防止子痫及并发症发生。治疗原则为休息、镇静、解痉、降压、合理扩容和必要时利尿、密切监测母胎状态、适时终止妊娠。
解痉:首选硫酸镁;
降压:目的是为了延长孕周或改变围生期结局;
利尿药物:仅用于全身性水肿、急性心力衰竭、肺水肿、血容量过多且伴有潜在性肺水肿者。
终止妊娠时机
1)终止妊娠时机
①妊娠期高血压、轻度子痫前期的孕妇可期待至足月。
②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妊娠<26周经治疗病情不稳定者建议终止妊娠;妊娠26~28周根据母胎情况及当地母儿诊治能力决定是否期待治疗;妊娠28~34周,如病情不稳定,经积极治疗24~48小时病情仍加重,促胎肺成熟后终止妊娠;如病情稳定,可考虑期待治疗,并建议转至具备早产儿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妊娠≥34周患者,胎儿成熟后可考虑终止妊娠;妊娠37周后的重度子痫前期应终止妊娠。
③子痫:控制2小时后可考虑终止妊娠。
2)终止妊娠的方式: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如无产科剖宫产指征,原则上考虑阴道试产。但如果不能短时间内阴道分娩,病情有可能加重,可考虑放宽剖宫产指征。
3)分娩期间注意事项:注意观察自觉症状变化;监测血压并继续降压治疗,应将血压控制在≤160/110mmHg;监测胎心变化;积极预防产后出血;产时不可使用任何麦角新碱药物。
3.子痫应积极处理。立即左侧卧位减少误吸,开放呼吸道,建立静脉通道。
(1)处理原则控制抽搐,纠正缺氧和酸中毒,控制血压,抽搐控制后终止妊娠。
(2)护理①保持环境安静,避免声光刺激,②吸氧,③防止口舌咬伤,④防止窒息,⑤防止坠地受伤。⑥密切观察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神志、尿量(应保留导尿管监测)等。
(3)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早发现心力衰竭、脑出血、肺水肿、HELLP综合征、肾功能衰竭、DIC等并发症,并积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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