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医学高级职称副主任医师呼吸内科专业(2)
【鉴别诊断】
1.肺炎(病毒性、衣原体、支原体、细菌性和真菌性肺炎)。
2.肺脓肿。
3.肺霉菌病。
4.肺寄生虫病。
5.肺部、纵膈肿瘤。
6.胸膜间皮瘤。
7.其他:结节病、弥漫性肺间质纤维化、肺隔离症、肺囊肿、矽肺、肺大泡、支气管扩张等。
【治疗原则】
1.一般治疗:高热量、高蛋白、多种维生素营养支持。中毒症状重或心肺功能不全者卧床休息。结核并发症按有关常规篇处理。
2.抗结核药物治疗:应严格遵守“早期、规则、联合、适量、全程”的治疗原则。以下为我国卫生部按WHO所推荐而制定的全程间歇化疗方案作为标准化疗方案:
(1)初治痰阳方案(包括有空洞或粟粒型痰阴的肺结核病人)均使用本方案,即:
强化期:异烟肼(H)600毫克、利福平(R)600毫克、吡嗪酰胺(Z)2000毫克、链霉素(S)750毫克或乙胺丁醇(E)1200毫克,隔日一次晨顿服,共两个月。
继续期:异烟肼、利福平隔日一次晨顿服,共四个月。其公式可写为:2H3R3Z3S3(或E3)/4H3R3
说明:
1)全疗程共6个月的短程间歇化疗期。
2)如果治疗至两个月末痰菌仍为阳性,则应延长一个月的强化期,同时缩短一个月的继续期。如果病人治疗至第五个月末仍为阳性,而第六个月末痰菌始转阴性,应延长两个月的继续期,到第八个月仍为阴性则停止治疗,如复阳则改为“复治涂阳化疗方案”。
3)体重≤40公斤的病人吡嗪酰胺应改为1500毫克/次。0~14岁儿童不能给予乙胺丁醇。首选含链霉素第一种方案。
(2)初治痰阴方案:用于初治痰涂(或培养)阴性的活动性肺结核(但除外有空洞及粟粒型涂阴的病人)。即:2H3R3Z3/2H3R3或2H3R3Z3/2H3E3
(3)复治痰阳性方案: 对象为:
1)初治后复发。
2)初治失败。
3)初治末满疗程中止治疗后复诊痰阳的病人均用此方案。即:2H3R3Z3S3E3/6H3R3E3
(4)难治性肺结核:凡经第一次复治后痰菌复阳的病人,均对HR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耐药,则属难治性肺结核。其方案为:选用过去使用过,但估计(或经药敏试验)尚属敏感的药物,以及未曾用过的药物组成3~5种药物联合治疗,但其中必须有三种药物是绝对敏感的。耐多药反复治疗无效又为手术适应者,可做胸外手术治疗。
以上病人除有肺结核并发症及渗出性胸膜炎需短期住院治疗外,均应归口到辖区结核病防治所进行门诊全程督导化疗,非督导机构不得截拦病人。
【疗效标准】
我国根据WHO的要求所制订的指标是考核疗效的最主要的标准,即痰阳病人,完成疗程痰菌阴转;痰阴病人,完成疗程痰菌仍阴性即为治愈。
而1978年全国X线疗效判断标准仅供参考。
【出院标准】
肺结核并发症得以控制,病情相对稳定即可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