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省临沂市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要求
(一)学历、资历要求。晋升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般应具备大学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以第二学历申报的,取得学历后需继续从事该专业工作3年以上),与所从事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学历不能作为晋升的依据;“专业证书”不能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学历。晋升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任中级职务满5年,任职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事业单位推荐申报以聘书或聘文为准。对不具备晋升条件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该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除有重大突出贡献的,原则上不再破格申报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经市人社局批准,同意申报的,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测试后,提交评审委员会单独评审。
(二)外语水平要求。根据原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原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和市人社局《关于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临人社字〔2011〕156号)规定,申报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全国职称外语等级(卫生类)考试成绩应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即60分)。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规定的,成绩放宽至50分,但仅适用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提交申报材料时须提供《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符合免于职称外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免于或放宽成绩要求的审核表只适用于当年的申报。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申报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按原省人事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原市人事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临人发〔2002〕3号)和《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扩充科目有关问题的通知》(临人发〔2005〕33号)的规定,考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模块)的合格证。符合市人事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临人发〔2002〕3号)和省人事厅《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中暂不参加考试或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应办理免于考试审批手续,申报资格时提供《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批表》。暂不参加考试的审核表只适用于当年的申报。
(四)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申报晋升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任中级职务年限内,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提,供需达到规定要求并取得经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盖章的《2011年度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合格证》。
(五)根据《关于城市医生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前到农村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卫人发〔2010〕5号),凡是纳入到农村服务范围的城市医生在申报晋升副主任医师资格前,必须按规定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累计满四个月且考核合格。达不到要求的,不得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符合免于服务的,需出具免于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证明。
(六)凡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尚未解除处分者,一律不能申报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