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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

2018年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搜集整理如下:

2018年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采取考评结合、分层分类的评审方式。

(一)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按省市三甲医院、省市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县(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四个层级分专业对申报人员业务能力、科研能力、综合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评价。其中,正高采取考试、阅评材料和答辩的评审方式,副高采取考试和阅评材料的评审方式。

(二)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行量化赋分,其中:

县(区)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正高级评审指标包括业务能力(人机对话考试,权重60%)、科研能力(论文,权重20%)和综合能力〔答辩,权重副尚级评审指标包括业务能力(人机对话考试,权重和科研能力(论文,权重2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正高级评审指标包括业务能力(人机对话考试,权重60%)、工作实绩(权重20%)和综合能力(答辩,权重20%);副高级评审指标包括业务能力(人机对话考试,权重80%)和工作实绩(权重20%)。

由于同层级同专业申报人员较少,不能独立分组,需要将不同层级或相近专业的申报人员合并分组时,对县(区)级及以下层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权重总分乘以修正系数。其中,县(区)级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修正系数为1.0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等)申报人员修正系数为1.15.

(三)由政府选派的参加援外医疗队和援疆、援藏的专业技术人员(援助期限1年以上〕,自援派之日起,3年内免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支援期间,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提供派遣文件复印件,可按现行标准条件申报参加评审,参评时,免答辩。

评审结合实际,对参评人员的通过比例进行适当控制,保证评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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