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医科大学卫生技术副高级资格个人申报材料要求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搜集整理如下:
一、申报材料(纸质版)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需按要求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申报人员登陆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打印;
(二)《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表》一式2份,单位需审核并盖章,申报人员登陆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打印;
二、其他材料(电子版)
提供材料为原件扫描件,纸质版材料由各单位审核。
(一)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jpg格式
(二)学历学位证书(后取学历提供认证材料)、已取得的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或聘书原件;
(三)业绩材料
1.《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
2.《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评价表》
3. 按照《天津市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津人专〔2000〕27号)、《关于〈天津市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有关问题的说明》(津人专〔2000〕43号)文件、《天津医科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补充规定》和各大学医院评审文件要求,提供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含代表作鉴定意见表、检索证明、查重报告、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科研成果或综述等有关业绩材料原件;
提交的所有文章都要求有图书馆出具的真实性报告,鉴定的代表作还需要有专家意见的鉴定意见表和检索证明或查重报告。每篇文章按照:代表作鉴定意见表+期刊封面+目录+正文+期刊底面+检索证明或查重报告的顺序,都做成一个PDF。
4.有下基层卫生机构服务任务的,提供《天津市城市医师百人团队进社区工作合格证》或《下乡支农鉴定表》原件;
5.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人员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申报副主任护师资格人员需提供护士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6.护理专业破格申报高级技术职务人员,需提供担任护士长以上职务任职文件原件。
申报人要履行承诺义务,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各单位要做好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如有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按照天津市和国家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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