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我市工程、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已顺利完成。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办将于即日起接受证书申办业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6年3月11日—4月15日(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址:
(一)南宁市建政路3号办公楼一楼4、7号窗
(二)业务咨询电话:0771—5668589、5618053
三、所需材料:
(一)领证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批文原件(代领请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单位委托函)。
四、批文的领取:
(一)批文请到办公楼一楼7号窗领取。
五、以下人员因照片不合格,请提供一张2寸和申报时一致的个人彩色清晰证件照(办证用)。
以上是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总结的有关广西南宁市办理2015年工程、卫生副高级职称证书的通知的内容,愿给朋友们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