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需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具体来说:
1. 新入职的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2. 在职期间,对于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如美容美发、沐浴、游泳场所的服务员等),每年至少要接受一次健康体检;而对于非直接接触顾客的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则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即可。
3. 特殊情况下,例如发现有传染病流行时或者从业人员出现相关症状时,应立即组织临时性健康筛查,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4. 健康检查项目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体格检查、肝功能检测、胸部X光片、皮肤病检查等,以确保从业者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岗位要求,防止疾病传播给顾客或其他员工。
5.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记录每次健康检查结果,并妥善保管至少两年以上备查。
总之,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是保障公众健康的必要措施之一,也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