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北京考区资格审核工作分为网上报名,现场审核两部分。
1.地方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须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个人报名系统上传资格审核所需材料,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无需上传电子版材料。
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至2月4日24时。
2.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为2024年3月4日、3月5日两天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30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新城街96号,延庆区医学会二层会议室
电话:69174030
二、2024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提交材料说明
1.身份证明,部队和地方考生都统一上传身份证
2.学历证(所有考生(除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考生)均须上传)。
3.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必传)。
4.学历证明材料,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学历为符合报考条件的专升本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等。
5.学生证,在校研究生或应届(2024年毕业)研究生须上传(学生证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明)
6.试用期考核证明(所有考生均须上传)。
7.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考生(除试用机构为军队医疗机构)均须上传)。
8.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9.其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9.1台港澳居民及外籍人员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表。
9.2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助理升执业必传)。
9.3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助理升执业必传)。
9.4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9.5《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申请加试必传,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的考生,注册执业范围须为院前急救、儿科)。
9.6师承或确有专长证明材料(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考生必传)。
9.7所有考生(除军队现役、在校研究生、港澳台、外籍)均须上传与试用机构一致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9.8以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历(2016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证明(毕业院校附属医院及研究生管理部门双盖章)。
9.9长学制学生在学校期间没有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须上传研究生院或院校主管部门统一开具的本科学历证明及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证明(毕业院校附属医院及研究生管理部门双盖章)。
注:以上材料请考生根据自身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如实上传,并非所有材料都需要。如因考生未将必要材料上传而导致审核未合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10.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资格审核所提交材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与地方考生一致,现场审核需要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现役军人考生还须提交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11.凡2023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试且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4年必须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医学综合考试缴费后,方可在北京考区直接参加2024年度的医学综合考试。
12.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在学历和专业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13.报考乡村全科助理医师的考生,须上传与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区卫生健康委签订的工作协议。
注:以上材料请考生根据自身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如实上传,并非所有材料都需要上传。如因考生未将必要材料上传而导致审核未合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试收费
根据北京市物价部门核定的考试收费标准收取考务费用,与往年一样采取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关注以下网站: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
北京卫生人才网(http://www.bjwsrc.cn/)的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