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了“高分子化合物的毒作用”,希望对大家复习公卫助理医师《职业卫生和职业医学》考纲相关考点有所帮助。
一般来说,高分子化合物的成品无毒或毒性很小。其毒性主要取决于所含游离单体的量和助剂的种类。如脲醛树脂对皮肤的刺激作用大于酚醛树脂,是因其所含的游离单体甲醛较多之故。
高分子化合物生产中的职业中毒,多发生于单体制造,如氯乙烯、丙烯腈;对接触者可致急、慢性中毒,甚至引起职业性肿瘤。聚四氟乙烯生产中,通过二氟一氯甲烷( F22)高温裂解制取四氟乙烯单体时,裂解气和残液气组分中含有多种有机氟气体,其中八氟异丁烯为剧毒物质,可致接触者急性肺水肿。
除了在单体生产和聚合或缩聚过程中可接触各种助剂外,由于助剂与聚合物分子大多数只是机械结合,因此很容易从聚合物内部逐渐移行至表面,进而与人体接触或污染水和食物等,影响人体健康。
高分子化合物在燃烧过程中受到破坏,热分解时产生各种有毒气体,其中一氧化碳和缺氧是主要危害。
高分子化合物生产中某些化学物质的远期效应——致癌、致突变、致畸作用,值得引起重视。高分子化合物本身无毒或毒性很小。但某些高分子化合物粉尘,可致上呼吸道粘膜刺激症状。酚醛树脂、环氧树脂等对皮肤有原发性刺激或致敏作用。聚氯乙烯等高分子化合物粉尘对肺组织具有轻度致纤维化作用。
“高分子化合物的毒作用”的内容,由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搜集,更多备考资料干货,敬请关注医学教育网公卫执业/助理医师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