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研究生能否考医师资格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参加公卫执业医师考试的报名条件整理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自2014年3月18日公布施行,依据此规定“学历审核”内容如下:
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研究生学历具体要求:
1.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符合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公共卫生实践,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时累计实践时间满1年的,以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历和专业,于在学期间报考公卫类别医师资格。
预防医学长学制学生在学期间已完成1年公共卫生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公共卫生实践的,以本科学历报考公卫类别医师资格。
2.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公卫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提供学位证书等材料,证明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3.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的学术学位(原“科学学位”)研究生,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公共卫生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的公共卫生实践的,该研究生学历和学科作为报考公卫类别医师资格的依据。在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