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执业/助理医师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首页 >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 > 证书领取 > 正文

西安市公卫医师执业注册办理地址/受理条件

西安市公卫医师执业注册办理地址/受理条件,具体通知内容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整理如下:

西安市医师执业注册办理地址:登录西安卫健委官网查询办理详细要求!

西安医师执业注册

1.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五)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六)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七)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八)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西安市公卫医师执业注册办理地址/受理条件”由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整理,想了解更多医学考试信息、复习资料、备考干货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无忧实验班

2024课程

2680

查看详情
热点推荐: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您有一次专属抽奖机会
可优惠~
领取
优惠
注:具体优惠金额根据商品价格进行计算
恭喜您获得张优惠券!
去选课
已存入账户 可在【我的优惠券】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