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8号,公告2005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
一、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江苏省自行组织实施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05年6月25-26日两天。
二、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05年9月17日、18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05年9月17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三、报名时间:2005年4月10日至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