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卫字(2007)82号
各旗、县、区卫生局:
2007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时间:
1、旗县区报名时间:2007年4月10日-25日。逾期不予受理。
2、市卫生局报名审核时间:2007年4月26日-30日。
二、报名地点:
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报考人员均到所在地旗、县、区卫生局申报,经旗县区卫生局初审合格后,统一报市卫生局审核办理报名手续。市卫生局审核地点设在呼市卫生局医政科、中蒙医科。
三、报名资格要求:
严格执行自治区卫生厅2007年度执业医师报考资格要求所列各项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4号令)、《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27号)、《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补充规定》(卫医发[2002]111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医学教育网(www.med66.com)收集整理。
二、 报名提供材料:
(一)、2007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二)、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三)、与报考类别相应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生效期内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同版二寸彩照5张(注:各旗、县、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照相馆照相并打注2007医考字样)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纸上;医学教育网(www.med66.com)收集整理。
(六)、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还需提交“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考生试用期所在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八)、考生所在单位职工花名册(需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九)、符合《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第六条者,应提供转正定级表原件与医士职称评审表和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连续工作考核合格证明。
(十)、连续两年报考未通过人员再次报考时需提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6个月以上培训合格证明;
(十一)、现役军人报考时试用期证明需加盖政治部门的印章。
(十二)所有要求复印的纸张一律使用A4纸,各旗县区上报材料时请按上述顺序竖排装订。
五、为使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市卫生局将于4月7日(星期六)上午 9:00在呼和浩特市卫生局医政科召开全市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会,具体部署2007年度全市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要求各旗、县、区医政股股长务必到会。
六、实践技能考试时间定于2007年7月1日—15日,综合笔试时间定于9月22日、23日。
七、各旗、县、区卫生局及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卫生部、卫生厅关于医师报名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旗县区卫生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要从严审核,严格把握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标准,坚决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对出具虚假证明的机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医学教育网(www.med66.com)收集整理。
八、联系人:医政科 : 李桂梅 联系电话:4606825
中蒙医科: 王金瑞 4606118
推广中心 :李晶 6621325
二00七年四月六日
各旗县区上报材料时间表
旗县区 时 间 表
土左旗卫生局 4月26日
托县卫生局 4月26日
和林卫生局 4月26日
清水河卫生局 4月26日
武川县卫生局 4月26 日
新城区卫生局 4月27日
回民区卫生局 4月28日
玉泉区卫生局 4月29日
赛罕区卫生局 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