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各考试基地、各考点: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国医考发[2008]20号)文件精神,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考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信息管理工作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自2008年3月21日起,考生可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http://www.bjwsrc.org),按照《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11日。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需到工作单位所在区县报名点(附件1)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工作根据各报名点的工作安排,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30日。时间安排请见《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日程安排》(附件2)。
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持以下资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申报人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请在该表中“工作(试用)单位”一栏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若申报人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请在该表中“工作(试用)单位”一栏,同时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专用章和用人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医师除携带以上证件,还需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考点进行确认。
务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个人jpg格式小二寸蓝底正面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二)考点初审考生报名资格工作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9日。
二、考试收费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和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2000]22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20元(含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考试费每人100元;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费每人80元。
2、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2267号)和卫生部(卫规财发[2000]第5号)文件规定,考生在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和注册之前须进行实践技能考试,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临床(含公共卫生)类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每人180元;口腔专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每人280元;中医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每人260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费每人100元。
三、准考证发放工作
准考证由考区统一制作,考点在接收准考证后须及时核查,于考前15日将准考证发到考生手中。
四、对实践技能考试考官的培训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下发的考务相关文件,对北京市实践技能考试基地的考官进行考务方面的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试实施筹备工作
(一)临床实践技能考试实施筹备工作
1、考试实施前,各考试基地要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在组织实施考试工作中,要按照考务规则明确的责权,妥善处理好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
2、考试实施期间,各考试基地应在各考站及考场显著位置张贴考站序号及考场序号,并安排专门人员维持考场纪律,核对考生信息,避免出现替考现象。
(二)综合笔试考试实施筹备工作
1、考试实施前,考场要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在组织实施考试工作中,要按照考务规则明确的责权,妥善处理好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
2、各考场对考务人员、监考人员进行认真培训,使他们了解有关规定,掌握考试工作程序。
3、考试实施期间考场须在每个考场显著位置张贴《考试试室编排表》,每个试室门口张贴《考试试室座位安排表》,每个用于考试的课桌张贴《考试座位表》。
4、考试实施期间,考试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杜绝发生考生考错专业试卷、漏收考生试卷和答题卡的情况。
六、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严格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办发〔2006〕405号)要求,做好保密室建设和试卷等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确保2008年考试工作的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七、关于中医类别考试有关要求
2008年中医类别自报名开始启用调整后的新考试类别代码,各报名点需做好相应的调整与宣传工作(附件3)。
八、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密切关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nmec.org.cn)及北京市卫生人才网(http://www.bjwsrc.org)。
请各报名点、各考试基地及各考场严格按照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确保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万无一失。
联系人:王杰、富廷海
联系电话:82082627
附件1:《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北京考区报名点名单》
附件2:《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3:《医师资格考试报考类别代码》
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抄报: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北京市卫生局人事处
附件1:
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北京考区报名点名单
序号 |
考区 |
报名点 |
1 |
北京 |
东城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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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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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文区 |
4 |
|
宣武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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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 |
6 |
|
海淀区 |
7 |
|
丰台区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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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 |
9 |
|
门头沟区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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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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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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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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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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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 |
15 |
|
昌平区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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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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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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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县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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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中心 |
附件2
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日程安排
工作安排 |
时 间 |
考生网上报名 |
3月21日- 4月11日 |
考点对考生进行现场报考资格确认 |
4月30日前 |
考点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
5月9日前 |
附件3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类别代码
执业医师报考类别全称 |
代码 |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类别全称 |
代码 |
临床执业医师 |
110 |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
210 |
口腔执业医师 |
120 |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 |
220 |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
130 |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 |
230 |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 |
140 |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
240 |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 |
150 |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 |
250 |
具有规定学历蒙医执业医师 |
160 |
具有规定学历蒙医执业助理医师 |
260 |
具有规定学历藏医执业医师 |
170 |
具有规定学历藏医执业助理医师 |
270 |
具有规定学历维医执业医师 |
180 |
具有规定学历维医执业助理医师 |
280 |
师承和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医师 |
340 |
师承和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
440 |
师承和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医师 |
360 |
师承和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助理医师 |
460 |
师承和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医师 |
370 |
师承和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助理医师 |
470 |
师承和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医师 |
380 |
师承和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助理医师 |
480 |
注:请各单位组织医师资格考试前期工作,待召开布置会后明确下一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