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辽金元时期护理(公元960至1368年)
2008-06-25 09:30 来源:医学教育网
一、社会发展概况
公元960年,宋朝建立,北宋定都于开封,南宋定都于临安(今杭州)。宋朝是一个关键性的朝代,它上承汉唐之风,下启明清之制。以农业为主体的宋代社会经济得到长足发展,经济的繁荣推动了人口的增长,北宋后期的人口曾达到一亿的高峰。以活字印刷的发明,火药与指南针的完善与应用为特征的宋代科技,居于世界领先的地位。政治、科学、技术、文化的蓬勃发展为医药的进步创造了有利条件。
北宋政府对医学较前代更为重视。宋初曾下令采访医术优长者“并奖励献书,同时,重视吸取外国医学知识、技术及医药。政府利用发达的印刷术,将主要医典刊为定本,主持编纂、校勘、颁布医书。当时国外比较先进的医药技术也在宋代传入我国,政府开办制药厂和药店的历史创始于北宋。由于国家的统一,政府的重视以及印刷术的发达等诸多历史因素的推动,使本草著作蔚为大观,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峰。宋代成为医学发展史中学术争鸣之风甚盛、学派形成的一个时期。同时,宋代文化氛围日趋浓重,知书达理成了广大平民的一种追求,”耕读传家,诗书继世“的门联,甚至出现在农家的大门上。宋代又是巨人辈出的时代,英雄豪杰各领风骚,成为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骄傲。
元朝是我国蒙古族建立的统一王朝。元代的农业生产、手工业技术有所提高,但总的发展速度缓慢。全国人口总数最高时为8000万。元代的统治阶级由于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原因,对维医、阿拉伯医都比较重视,元朝时与亚、非、欧洲国家联系空前加强,印刷术、火药、武器制造技术因而得以西传,阿拉伯、波斯的天文和医学的新成就也大量传入中国。
二、医事制度
宋代国家医学中心机构有翰林医官院,尚药局、御药院等。翰林医官不仅负责宫廷保健也有兼管医学教育,医书编撰和医政管理。约一百余人,政府还设有专门培养人才的机构——太医局。太医局则专门负责医学教育,设提举一人、判局二人、教授九人及局生三百人。
宋代的医学教育较唐代规模更大、制度更详备。比较而言,宋代的医学教育是历代最有成效者。学校的考试制度分为临证考绩及理论测验两种。学生实习基地是国家机关及军队、学校等处,宋代朝廷屡发诏书,向全国征集医书,北宋政府充分发挥国家的力量,费时百余年,有组织地大规模校修医书。公元1057年(宋仁宗嘉祐二年),政府专门设置“校正医书局”,负责对前代重要医籍进行搜集、整理、考证、校勘、出版的医书达509部。
金代、元代的医事制度和组织则略有不同。
三、医院种类的扩大与发展
宋代的医院建设,在承袭唐制的基础上又建立了其他类型的官办或民办的医疗慈善机构。不仅种类、名称和数量明显增多,而且规模逐渐扩大,设备和管理也有所进步。
公元998(宋真宗咸平元年)年,于诸路设病囚院。公元1102年(宋徽宗崇宁元年)设安济坊由僧人主持,疗养民间贫病者,南宋时改称安养院。宋代安济坊其组织形式,有管理人员有病房和医生,并且有病历表用来记载病人痊愈或死亡等情形。《曾南丰集》载:“为病坊,处疾病之无归者,募僧二人,属为视医药饮食。”安济坊内还设有隔离病人的房间,以防止传染。这类医院设立在京城开封和一些大城市。公元1114年(宋徽宗政和四年),设保寿粹和馆,供宫廷患病者疗养。公元1249年(宋理宗淳祐九年,设慈幼局,主要收养遗弃幼婴,兼疗贫民疾病。公元1104年(宋徽宗崇宁三年),设漏泽园,主要救济贫葬。此外,还设有供四方宾旅患病者疗养的养济院,设于京师四郊的福田院收养老疾孤寡者……宋代的药局,不仅卖药,而且医病,其情况类似今日医院的门诊部。这种门诊性质的卖药所,一直为元明两代采用推行,通称为惠民药局。
在医院管理上,宋代也较前更为周密。注意对病人按性别、病种、病情的轻重进行必要的隔离。医护之间有一定的分工,并且重视护理工作,病坊设有专人负责饮食、打洒、杂使等。
公元1110年(宋徽宗大观四年)实行安济法,这是世界上最早颁布的济贫法。全国各州县设立了安济坊,收容有病的穷人。安济法还规定了医员人数、升降标准等,也是我国最早颁布的医院条例。
元代除在京都及诸路继续设立养济院外,还建立了以阿拉伯医学为主的官方医疗组织——广惠司及回回药物院,同时设置了具有军队医院性质的安乐堂。政府很重视对安乐堂医生疗效的考核。
四、医生的称谓与管理
我国在春秋时期,民间的职业医生已与其他手工业者一同出现,并形成了一种职业阶层。“醫”字,《说文解字》解释为“治病工”。古代医生有官医和民医之分,中国的官医中最早记载于《周礼》。其中有食医、疾医、疡医、兽医,还有“医师”。《周礼》所记的医师是主管卫生行政事务的。秦代始有太医令、太医丞等医官职称。汉代已有“医工长”之称,是主管宫廷医药的一种医官。汉代宫廷中还有女医称为“乳医”。“医生”一词,唐代已有,是太医中的一种。宋代时,我国南方称医生为“郎中”,北京称医生为“大夫”,还有将医生称为“衙推”,民间为表示对医生的尊敬,又称“先生”。
宋代是个重视医术的时代,当时以施医济众为高尚的道德,医生受到社会的尊敬,因此流行“不为良相,当为良医”的说法,把良医与好宰相看得同等重要。
元代把人分为10级,医生排第五,这是由于当时统治者特别需要医生之故。
中国对医生的约束和规范所形成的医德具有悠久的传统。古代对医生的管理和要求的记载最早见于《周礼。天官》,其中对分科的医生,每到年终要进行稽考,并规定记下死亡病历,以便考察成果。汉代军队中已有对医护人员的记勤。南北朝时,对太医署医生,已有考核其治疗成绩而加以赏罚的办法。《唐律》中有不少涉及医药卫生的惩罚规定。公元624年(唐高祖武德七年),唐政府对官方征用医生的考试的授职作了规定。宋以后各代都有录用医生的各种考试和规定,并有对于社会上行医的法令,以及法律形式规定医生的职业道德和医疗事故的处理条例。
五、医学发展与护理实践
宋金元时期,对某些食物的研究已经相当深入。元代皇家厨师忽思慧撰于公元1330年(元文宗至顺元年)的食疗名著《饮膳正要》是中国现存第一部完整的饮食卫生与食疗的专著,也是古代一部有价值的食谱。该书收载食物本草药200种,并附版图20多幅。主要反映了食疗、饮食制作和饮食宜忌等内容。从健康人的实际饮食需要出发,以正常人饮食标准立论,制定了一般饮食卫生法则。还提到有关食物中毒的防治。《饮膳正要》还阐述了关于“养生避忌”、“妊娠食忌”、“饮酒避忌”、“乳母食忌”等专题。金元医学四大家之一的李杲也曾提出一系列注意饮食卫生,保护脾胃,增进身体健康的主张,如发怒时不可食,不可太饱太饥,宜食五谷而少吃肉食。凡气短者,皆宜食滋味汤饮,使胃调和。饥而睡不安则宜少食等。提倡吃素淡食品并要适当节制饮食。当时的食疗方剂是把药物和食物混合,加入佐料调味,适当烹调,做成既保持药效,又美食可口的食品、饮料或菜肴,供服用以治病。养生类的著作在宋金元时期也有所增加,其理论和方法日趋完备,内容不断丰富,含有许多老年保健知识。《寿亲养老新书》这本目前最早的老年医学专著中详述了老年人保养、饮食调治、药物养生及老人护理等内容。李鹏飞的《三元延寿参赞书》(1219年)认为人有三元寿命;各六十年,不慎则减寿。这三元分别是:天元(与性有关);地元(与精神有关);人元(与饮食有关),三元调摄得当,即能长寿。
宋金元时期,外科有很大发展,以外科为专业的医学家显著增多,所发明的一些如炼刀、竹刀、小钩等广泛地用于外科临床。元代是我国骨伤科学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这与当时骑兵连年征战的需要有关。正骨应用麻醉术已成常规,并且在用量方面有了严格的控制,特别是术后服用盐汤、盐水用以恢复手术失血的体液平稳,促进病人苏醒等,更是一个科学的措施。《圣济总录》还明确指出了治疗骨折脱位的方法。对开放性外伤强调清创以去异物,常在盐水清洗伤口后,用桑白线或麻线缝合伤口,然后涂贴药物。
元代对口腔卫生十分重视,忽思慧主张睡前刷牙或用盐刷牙,谓“清旦刷牙不如夜刷牙,齿疾不生”。又说“清旦盐刷牙,平日无齿疾”。用盐刷牙是我治疗牙周病的有效方法。元代、刷牙方法更为普及,并已有刷牙药以及提出要早晚二次刷牙。可见刷牙在保持口腔卫生,减少口腔疾患方面所起的作用。
宋代,在妇科方面,陈自明《妇人大全良方》的催产方主要有兔脑,今天我们所知道兔脑含有催产素。古人为慎重起见,故不主张孕妇吃兔子。杨子建的《十产论》,专论分娩时的各种产式,分为正产、倒产、横产、坐产、偏产、脐带绕颈等,并载有胎位转正的一些手法,是接生法的专著。《小儿卫生总微论方》10卷中论初生至成童诸病,认定小儿脐风与成人破伤风为同一疾病,并指出脐风是由断脐不洁所致,从而提出用烙脐饼子烧灼脐带以预防脐风。宋代医者还首次把按摩术用于难产妇女并获得一定的效果。《世医得效方》对腰病、翻胃、齿痛等病均用按摩方法。
宋代时眼科已成为官办独立学科。继承唐代所创造多种手术和药物疗法,还试行安装木制假眼,至元代才改为瓷眼。据考证,宋代已发明了眼镜。
宋代曾设有专门清除粪便的行业,有专人清除垃圾,可见当时对环境卫生也很重视。
936年(后唐末帝清泰三年)时,首次开始用“军医”之称。宋至鸦片战争前(960至1840)是军事医学与战伤护理的成熟时期。宋代军医也由翰林医官院掌管医药和治疗。太医局兼管军队医疗。此制自宋相沿袭至清末。宋代在军事外科医学和部队卫生防疫方面有了很大的发展。军医的名额与军队士兵人数有一定比例,并相继创立了相应的地方性军医院。在战伤的医疗和护理方面亦有所发展。如冻伤是军中常见的疾病,当时对冻伤的部位和原因有了具体而正确的认识。在宋、金、元的战争中,都曾用火炮攻城,火药的广泛使用大大地提高了杀伤力。有人把火药与毒药混合制成杀伤武器,既可使敌人灼伤,还可中毒而死。战伤救护随着兵器的发展变化亦不断进步,元代时,为了鼓舞士气以加强战斗力,规定出征回程军人经过的地方,当地官员必须支付口粮,患病的兵士必须给予医药,并于各地设置近似兵站医院的“安乐堂”,收容过路伤兵使之有憩息疗养之所,并聘请高手医工用药看治,选择健康的人服侍。五名病军,拨一人为其煎煮汤药,扶持照料,有如现今的护理人员。病愈后才许重返原职。考核时,按病死的士兵多少,定司病官的责罚轻重。元代骑兵征战造成外伤、骨折、脱臼者很多,客观也促进骨伤科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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