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前检查
一般初查时间在孕12周前,复查时间为孕12周后每4周1次,孕28周后每2周1次,孕36周后每周1次。
定期进行产前检查、高危筛查、管理和转移;普及围产期知识和监护方法,达到自我监护的目的。
2.卫生指导
(1)避免接触危险因子:如感染、辐射、吸烟、饮酒、用药等易导致先天性缺陷
(2)协助并鼓励孕妇进行早期检测,以尽早发现和处理不正常或危险的妊娠
(3)摄取足够的营养:合理安排、适当调节,强调均衡饮食的重要
(4)鼓励母乳喂养
教育孕妇母乳喂养的优点在于:成分配比合理、免疫物质;利于亲子关系建立
指导作好母乳喂养的准备。
(5)教导孕妇认识生产的征兆及何时应前往预定生产的地点
(6)教导孕妇认识目前新生儿筛查的项目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