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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的法律责任

2008-07-07 11:32 来源:医学教育网

  (1)处理和执行医嘱医嘱是护士对病人实施护理的法律依据。在执行医嘱时,护士应熟悉各项医疗护理常规、各种药物的作用、副作用及使用方法。护士拿到医嘱后,经过仔细查对,确保无误后,应准确及时地加以执行。随意篡改或无故不执行医嘱均属违法行为。如护士对医嘱有疑问,应进行核查。护士如果发现医嘱有明显的错误时,应报告护士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如果护士明知医嘱有错误,但不提出质疑,或护士由于疏忽大意而忽视医嘱中的错误,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护士与医生共同承担法律责任。

  (2)独立完成护理活动时,应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工作单位的政策及工作要求,超出自己职能范围或没有遵照规范要求,而对病人产生伤害,护士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3)委派别人实施护理时,必须明确被委托人有无担负此项工作的资格、能力及知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委派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4)书写临床护理记录时,应及时准确无误、完整,其中包括体温单、执行医嘱的记录、病人的监护记录、护理病例、护理计划等。护理记录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如发生医疗纠纷时,完整、可靠的护理记录可提供当时诊治的真实经过,是重要的法律证据或线索,如果被丢失、涂改、隐匿、伪造或销毁,都是违法行为。

  (5)入院与出院

  (6)病人死亡及有关问题的处理:病人在死亡前常留下遗嘱,有时护士会被作为遗嘱的见证人。护士在作见证人时注意以下几点。

  病人死亡后,护士应填写有关卡片,做好详细准确的记录,特别是病人的死亡时间。如病人同意尸检,捐献自己的遗体或组织器官时,应有病人或家属签字的书面文件。如病人在紧急情况下住院,死亡时身旁无亲友时,其遗物至少有2人在场的情况下清点、记录,并交病房负责人妥善保管。

  (7)麻醉药品及其他物品的管理:麻醉药品主要指鸦片、哌替啶及吗啡等药物,临床上用于术后、晚期癌症及一些危重病人的对症治疗。这类药物应锁于专柜中,各班交接。护士只能凭医嘱领取及应用这些药物。如护士随意窃取、盗卖或自己使用这些药物,则会构成贩毒、吸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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