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08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临床、中医类别考试于2008年8月1日—8月3日举行;口腔、公卫类别考试于2008年8月9日—8月10日举行。
二、考试地点:临床类、中医类别在酒泉卫生学校参加考试,口腔类别在兰州大学口腔医院参加考试,公卫类别在甘肃省疾控中心参加考试。
三、其他
1、各县(市、区)卫生局、各有关单位于2008年7月20日前到市卫生局医政科领取准考证,领回的准考证要及时核发,不得拖延扣压,影响考生参考。
2、2007年考试通过的医师资格证书已从卫生厅领回,请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单位一并领取,并及时发至本人。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