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理论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互动交流
首页 > 护理理论 > 儿科护理 > 正文

液体疗法液量计算

  液体疗法液量计算

  1.液体疗法

  这是纠正失水、酸中毒、电解质紊乱,恢复和维持血容量、体液平衡的重要措施。输液前,要对脱水和电解质紊乱的性质、程度有正确的估计,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合理有效的补充方案。液体疗法计算主要包括累积损失、继续损失和生理需要等三个部分。

  2.液量计算

  (1)补充累积损失量

  ①定输液总量(定量):轻度脱水30~50ml/kg;中度脱水50~100ml/kg;重度脱水100~120ml/kg.计算总量先给2/3.学龄前期及学龄期小儿体液组成已接近成人,补液量应酌减1/4~1/3.②定输液种类(定性):输液种类根据脱水性质决定。原则先盐后糖,即先补充电解质后补充糖液。通常对低渗脱水应补给2/3张含钠液;等渗脱水补给1/2张含钠液;高渗脱水补给1/3~1/5张含钠液。若临床上判断脱水性质有困难时,可先按等渗脱水补充。

  ③定输液速度(滴速):补液速度取决于脱水程度,原则上先快后慢。如重度脱水,尤其对于有明显血容量和组织灌注不足的患儿,应首先快速应用2.1含钠液,按20ml/kg(总量不超过300ml)于30分钟至1小时内静脉输入,以迅速改善循环血量和肾功能;其余累积损失量于8~12小时内输完。高渗性脱水患儿的输注速度宜稍慢。

  (2)补充继续损失量

  在开始补液时造成脱水的原因大多继续存在,如腹泻、呕吐、胃肠引流等,以致体液继续丢失,如不予补充又成为新的累积丢失,应给予补充。此种丢失量依原发病而异,且每日有变化,必须根据实际损失量用类似的溶液补充。如临床常见的婴儿腹泻,在早期严格禁食的情况下,体液继续损失量一般每日10~40ml/kg,给予1/3~1/2张含钠液。

  (3)补充生理需要量

  尽量口服补充,对不能口服或口服量不足者可静脉滴注1/4~1/5张含钠液,同时给予生理需要量的钾。长期输液或合并营养不良者,应注意蛋白质的补充。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高效定制班-护士资格考试

2020年新课

1580

立即购买
热点推荐:
考生必看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