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5.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
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证明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7.免冠彩色小2寸近照1张。
注: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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