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分院、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类民营医疗机构:2016年护士执业注册现已开始办理,根据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文件要求,市卫生局负责全市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需要提交的材料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需要在审核表封面的右上角用铅笔注明任丘XX单位,张三)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上)A4纸打印;3、申请人学历证书(护士资格报名考试时用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临床实习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只复印首页及盖章页);4、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5、医疗机构所在地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任丘市人民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6、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彩色蓝底小2寸照片4张(与《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健康体检表》照片为同一底片)。
二、装订要求1、提交的材料统一用A4纸并按顺序左侧装订(订书钉为两个)
2、将附有体检表及聘用证明的《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与身份证、学历证书、临床实习手册、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装订在一起;3、在另外一份《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第三页(含有姓名性别的这一页)左上方空白处贴上一张照片出证时使用;4、成绩单、毕业证及实习手册原件统一装订在一起(所有原件需要在封面用铅笔注明任丘XX单位,张三)。
三、注意事项: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中所有填写日期项均不要填写;2、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不得有涂改,要做到表格填写工整、干净,否则退回重新装订。
3、有护士注册软件的单位,需要将本单位的护理信息录入到软件。
4、各单位务必于2月22日至24日将护士注册所需材料报卫生局医政科,过期不再受理。
5、《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由市卫生局统一印制,即日起按注册人数到市卫生局医政科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