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钦北区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钦州市钦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29日
钦北区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全面提高人员素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区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人才是第一要素”,以继续医学教育促基层卫生技术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健康钦北建设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人才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人每年培训考试总学时不低于90学时;
(二)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每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低于20分;
(三)乡村医生每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低于8分。
三、培训计划
2022年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大类。专科科目为继续医学教育的主要内容,专业科目学习采取线上线下、集中与分散、课堂讲授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等形式开展。
(一)组织参加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继教项目活动、自学、进修培训、在刊物发布论文和综述、申报并获得科研立项、参加远程继教。
(二)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奥密克戎毒株影响下的新冠病毒防治等知识培训工作的通知》,在2022年4月20日-7月31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华医网”或“好医生”继教平台进行在线免费学习。
(三)实施2022年中央补助广西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2022年,全区将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业务骨干人员3名、骨干全科医生1名、乡村医生29名。
(四)组织人员参加自治区、市卫生健康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班。
(五)举办局本级的疾病预防、医疗质量、妇幼保健等方面的业务培训班。
(六)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内部培训,开展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临床病例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查房等。
(七)支持干部职工参加在职学历教育。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把继续医学教育作为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的重要手段,作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的重要措施,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落实专人专职负责,确保卫生技术人员年度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全覆盖、并达到规定要求。
(二)加强工作举措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卫生健康委关于继续教育的有关要求,组织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培训计划,多渠道参与继续医学教育。各单位要注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将人员全部录入系统管理,通过系统及时录入人员学习情况进行学分登记,同时掌握人员学习进度。
(三)加强考核评价
自治区卫健委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学分达标率纳入对市县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时工作考核体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将作为其申请评定上级职称的重要条件。年内,我局将对各单位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进行考核,对责任落实不到位,不达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