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护士的进修守则是什么?相信很多朋友对此非常感兴趣,因此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如下相关内容:
1.服从医院及科室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爱护医院公共设施,违者按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2.按本院要求着装,仪表端庄,整洁大方,佩戴胸牌上岗。
3.严格按照计划进修的科目及时间学习,未经护理部同意不得自行调整进修科目及时间。进修期间原工作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进修人员。提前或中途终止进修者将不做鉴定,不退还进修费。
4.严格执行各项护理工作制度,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如因个人原因发生护理差错、事故等情况,应及时向科室护士长汇报,积极进行善后处理,并作书面检查,责任由进修护士本人承担。情节严重者应中止进修,不予颁发进修证书,并按医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5.进修期间因工作认真积极、对医院做出突出贡献者,医院可向进修人员所在医院通报表扬。
6.进修期间利用进修科室病例及资料所写论文不得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
7.进修结束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离院,进修3个月及以上者发结业证书。
8.关于请假
(1)进修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和年度公休假。
(2)因病需休息者须有医院证明,由科室护士长批准,交护理部备案。因疾病不能胜任学习者应终止进修。
(3)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者,需提交书面申请并持选送单位公函到我院护理部请假,并将假条上报继续教育学院进修科备案。假期满后按时返院并到护理部销假。
(4)进修3个月及以下者累计请假不能超过3天,进修半年者累计请假不超过1周,否则不予颁发结业证书。由于请假所耽误时间,不补假也不顺延。
9.在招收录取及培训过程中,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立即终止进修资格,我院保留向进修人员所在医院通报情况的权利。
(1)招收录取及进修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任何时候一经查实立即终止进修。
(2)无故迟到、早退、脱岗、私自换班≥3次或旷工累计超过1天者。
(3)发生偷盗、违反商业贿赂规定等不良行为。
(4)进修期间因服务态度恶劣、工作责任心差,甚至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而发生医疗差错、引发医疗纠纷、造成医疗事故者,应追究刑事责任者,移交司法机关。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相关规定。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进修护士的进修守则,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帮助!更多进修护士相关信息请关注医学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