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医院护理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工作,提高护理人员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护理服务水平,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促进医院护理工作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基本原则
1、各科室根据学科建设规划,有计划地选派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高、思想进步、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有发展潜力的后备护理人才外出进修学习,不得因人员外出进修学习而影响科室工作的正常开展。
2、各科室需按照专业对口、学用一致以及有利于在科内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的原则选派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原则上不允许跨专业、跨学科进修学习,确因科室工作需要等原因,须经护理部研究决定。
3、进修人员必须按计划完成学习任务,按时返回单位上班。不得随意更改进修专业、不得随意提前终止或延期进修,如确因医院或科室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专业或提前终止、延期进修者,须经护理部批准。
4、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任何人不得擅自外出。
二、办理外出进修学习程序
申请外出进修学习人员必须填写《外出进修学习人员申请表》,经科室讨论同意,由护士长签字报护理部及科教科,经护理部、科教处审核通过后,报请主管院领导批准。
三、相关注明事项
1、外出进修学习人员在递交《外出进修学习人员申请表》时要写清本次外出进修学习的目标、目的和意义,学习内容,与目前所从事工作的关系,进修安排等。
2、进修学习结束后,应及时到护理部报到,办理相关销假手续,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并将学习心得以书面形式报护理部,提出改进工作的计划和措施,要将所学内容运用于实际临床工作。
3、返院后凭借《外出进修学习人员申请表》、结业证书复印件、进修学习总结及相关费用证明报销进修学习费用,否则不予报销。
4、进修学习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5、进修学习期间,因违反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或医疗行为过失被进修医院退回者,5年内不得提出各种形式的进修学习申请。
6、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