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军区总医院招收进修护士简章”由医学教育网小编为您整理如下:
一、招生时间
进修生招生工作(制定招生计划、发放录取通知)每年两次,分别为3月和9月,其他时间原则上不招生。
二、招生条件
1、进修人员应思想作风好,身体健康,年龄在45岁以下。
2、具有一定专业理论基础,进修护士应具备大专或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具备初级计算机应用能力。
3、进修人员所在单位,应是二级(含)以上医院。
三、招生办法
1、申请联系进修者需提前填写北京军区总医院《卫生技术干部进修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北京军区总院领取或从网上下载,填写并经工作单位签字盖章后,连同本人身份证件、学历证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并寄北京军区总院训练队备案。
2、训练队会同科室共同确定录取名单,并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进修时间
临床科室、辅诊科室和药、技类人员进修时间要求6个月至12个月。护理类人员进修时间要求6个月(含)以上。
五、结业手续
进修生在结束学习最后一个月内到训练队领取《进修鉴定表》后,填写完整后由科室给予鉴定,到训练队注销学籍、领取进修生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