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护士朋友都非常关注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护理人员准入的相关信息,医学教育网整理了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内容如下,希望对您有帮助!
第一条 为加强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护理部和人事处为护士准入管理的职能机构。
第三条 全院所有护理岗位独立从业的护理人员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即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卫生行政机关的注册。
第四条 在岗护士的执业注册必须在有效期内。
第五条 本院护士执业注册地点必须为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新聘护士必须及时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方可在本院独立工作。
第六条 我院聘用护士要求最低学历为护理专业中专学历,以大专及以上学历为主;特殊科室、重点岗位要求最低学历为大专,如ICU、急诊科。
第七条 不同科室不同护理岗位的护理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工作经验,符合相应的岗位任职条件,经培训考评达标上岗。
第八条 特殊科室和岗位应根据其特点制定护士准入制度(如急诊科、ICU等科室)。
第九条 护理进修人员必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来医院进修学习需持有效执业资格证书。
第十条 以上条文与北京市、卫生部、专业管理等法规、规定有不一致时,服从北京市、卫生部及专业管理等法规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