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医院进修医师管理制度是什么?相信这是很多人都非常关心的问题,医学教育网整理如下信息,请参考!
一、来我院进修的医生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技人员,要求中专以上学历,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相应任职资格。进修人员要明确进修学习目的。尊敬老师,虚心求教,正确处理政治与业务,服务与提高,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二、进修人员应廉洁行医,依法行医,以德行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医疗活动中不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病人财物,不收受“红包”和回扣,不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收取好处或提成,不在病区私自销售药品、医疗物品。
三、进修人员应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己任,严格执行国家各项医疗法律法规。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保护病人的隐私和秘密,对病人应一视同仁。进修人员到病房工作时,须及时、认真地书写住院病历,病程记录及各种诊治单等,并经指导医师审核签字。不符合要求的,须及时按要求修正。
四、进修期间,发生服务缺陷者,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相应处理,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由客户服务部通报其原单位。情节较重者,终止进修学习,退回原单位。
五、短期进修医生,必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出门诊,没有上级医师的带领,不能单独值班,不能单独上手术台。在对外出具各类诊断证明材料,包括死亡证明、诊断证明、转院治疗、会诊申请单等,须由指导老师签字方有效。在各类手术操作中,包括介入治疗、有创检查等,进修医生不可以担任术者(专科进修介入者除外)。
六、长期进修医生来院一个月后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发放进修医师印章,取得在我院独立进行诊疗项目的行医资格。
七、进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诊疗制度,严防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缺陷的发生。凡在我院进修期间,未经带教老师许可,擅自越级行医、开具医疗证明等行为造成医疗纠纷、发生医疗差错或事故,由该进修人员本人及原单位承担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情节较重者,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八、进修人员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上班不迟到、早退、离岗、脱岗。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及违反劳动纪律者,参照《同仁医院奖惩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由客户服务部通报其原单位。中途退学者,须持原单位证明到客户服务部办理离院手续后方可离院。中途退学者不退进修费。
九、进修期间,不安排寒暑假,不享受探亲假。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须填写请假单,按程序报批获准后方可离院,不允许口头请假。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院的,给予当事人进修纪律考核不合格的处理,不发结业证书。擅自离院3天以上,退回原单位。请假3天(工作日)以内由科室批准,请假单交客户服务部备案;请假3天(工作日)以上,须持原单位请假证明向科室请假,经批准后送客户服务部审批及备案。进修期满时,请假单将作为进修纪律考核凭证。进修期限分别为一年、半年、三个月的累计请假天数相应不得超过15天、7天、5天,超假者不发结业证书。
十、凡属参观学习性质的,不安排管理病床,不安排手术。
十一、进修人员要爱惜医疗设备和科技资料,借阅病历、X光片等要按规定办理手续,按期归还。如损坏物品和器械者,按有关规定由个人赔偿。违反此规定者,立即终止进修。
十二、进修人员应服从科室安排,进修专业和期限应按原计划进行,不允许中途改变进修学习计划。
十三、进修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准时报到,一次性交齐进修费用,如中途退学,进修费一律不退,亦不能换人顶替。
十四、进修人员应遵守协议进修宿舍相应规则,按要求办理相应手续及缴纳费用。注意保障电、水、火、煤气等设施的安全,以防引起灾害。
十五、进修学习期满前二周,书写学习总结并由科室进行结业鉴定,经客户服务部签署意见方可结业。进修结束,考核合格者授予结业证书和学分证明。
十六、进修结束前,不得以任何理由请假提前离院。提前离院者,按未完成学习任务处理,不发给结业证书。进修结束时,必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亲自到客户服务部办理离院手续。
请选送单位严格掌握、全面考虑派出进修人员的业务及身体情况等,是否能坚持为期三个月至一年的进修,千万不能勉强。我院将严格执行上述规定。 进修生来院时,医院须与进修生本人及选送单位签订进修学习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进修医生在我院工作,履行我院住院医师职责。进修生在我院学习、工作不能超过在我院办理的《进修医生证》的有效时间,各科室不得随意延长。超过有效时间将视其为非法行医。
以上为北京同仁医院进修医师管理制度相关内容,更多进修医师信息请关注医学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