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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验印及审验卡发放工作通知

内蒙古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验印及审验卡发放工作的通知,医学教育网整理如下:

各旗县区人社局,稀土高新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人事(政工)科,中直、区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为扎实做好201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验印和审验卡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旗县区、市直属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直、区直驻包单位在我市参加2016年度职称申报及续聘的有关人员。

二、验印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一)验印和审验卡发放工作从3月28日开始到5月5日结束,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要严格按照验印工作有关要求,及早将本地区、部门和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收集整理好,将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培训合格证书粘贴在《继续教育证书》登记页上,并准备验印花名表(使用excel表格制作打印)。

(三)凡参加本年度职称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严格按照《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完成2015年及以前的继续教育学时。初级职称(包括未取得职称的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公共课培训学时数累计不少于14学时,接受专业课培训学时累计不少于28学时;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公共课培训学时累计不少于24学时(在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培训必修课14学时的基础上,可通过选修课补足),接受专业课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8学时;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只要求在近三年中完成一年的学习,学时数达到规定学时的1/3即可。

(四)旗县区、市直属企事业单位本年度申报职称公共课和专业课学时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暂时不予验印;由旗县区人社局和市人社局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上网补学2015年在线培训公共课,修完规定学时,且考试合格并打印成绩合格证书后,到市人社局培训教育科办理有关验印手续。

(五)为配合本年度职称申报工作,市人社局培训教育科从3月28日开始在各旗县区人社局和市直专业技术人员较多的部门开展验印工作;市直其他部门、单位和中直、区直驻包单位按照验印时间安排(详见附件)到市人社局培训教育科(1107房间)办理验印手续。

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印和审验卡发放工作,要以对专业技术人员高度负责的态度,着力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做到宣传到位,工作到位,切实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印和审验卡发放工作做细做实。

(联系人:刘正理 郭宇星,联系电话:6169994)

附件:2016年度验印审及验卡发放时间安排

时 间 单 位
3月28日 青山区
3月29日 昆 区
3月30日 东河区
3月31日 九原区
4月1日 稀土高新区
4月6日 土右旗
4月7日 石拐区
4月8日 固阳县
4月11日 达茂旗
4月12日 白云区
4月13—15日 市卫生局
4月18日—20日 市教育局
4月21、22、25日 市直其他企事业单位
4月26—29日 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5月4、5日 我市非公经济组织

注: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验印,将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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