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是怎么规定的?相信这是很多人都非常关注的话题,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1、继续医学教育是医务人员的终身教育,是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的重要途径。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国家的规定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学习和继续医学教育,接受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的结果作为医务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
2、继续医学教育按国家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医务人员每年参加在职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的时间按照镇江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布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3、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上送进修,参加各种类型学习班和各种学术交流会,院内院外组织的学术讲座,各大科专题讲座、病例例讨论和有计划组织的自学、外出参观学术活动等。
4、上送到上级医院进行3个月以上专科进修学习,每年底科室做好明年计划,经科负责人、医务科同意,主管领导审批,申请人再填写进修申请表交医务科联系进修单位。
5、参加省内外举办的专题培训班,主要选派科(区)副主任、副主任医师技术职务以上或专科骨干人员参加。原则上每人每年可有一次到省内参加学习的机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每年有一次省外学习机会。外出学习的经科主任同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报医务科。
6、科内组织的专题讲课、病例例讨论要提前做好计划安排并通知科教科,并把讲稿送医务科备案。
7、医院每月有1-2个下午为全院学术讲座时间,由中、高级技术职务人员讲课。
8、严格执行继续教育证书制度,医务人员凡参加各类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的需带“继教IC卡”,学分证需交到医务科办理登记手续,医务科将每年对学分进行审核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