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执业医师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医疗损害责任谁来承担呢?

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主体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主要涉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等方面。

一般情况下,医疗机构是医疗损害责任的主要承担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医务人员是在医疗机构的组织和管理下开展医疗活动,其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有监督、管理和培训的职责,并且从医疗服务中获取经济利益,所以当发生医疗损害时,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符合公平原则和法律逻辑。例如,医院的医生在手术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导致患者受到损害,此时患者可以要求该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可能会因自身故意或重大过失而承担相应的个人责任。虽然对外是由医疗机构先承担赔偿责任,但医疗机构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医务人员进行追偿。比如,医生为了谋取私利,故意给患者使用昂贵但不必要的药物,导致患者遭受损害,医疗机构在赔偿患者后,可以向该医生追偿。

此外,如果是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综上所述,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通常以医疗机构为主,但在特定情形下医务人员可能承担内部责任,同时涉及医疗产品等问题时,相关生产供应方也可能成为责任承担主体。
正保医学教育网
上医学教育网 做成功医学人
打开APP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精品课程

高效定制班

直播+录播 含班级服务

4180

查看详情
0
0
0
评论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您有一次专属抽奖机会
可优惠~
领取
优惠
注:具体优惠金额根据商品价格进行计算
恭喜您获得张优惠券!
去选课
已存入账户 可在【我的优惠券】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