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2021年口腔执业医师现场审核要求及报名材料的通知发布,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即将开始。如皋市各医疗机构报名的考生由所在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1日-3日凭考试报名成功单至如皋市公共卫生中心1101室现场报名、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我委统一按照日程安排,送南通考点办公室进行审核。根据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江苏考区南通考点如皋报名点现场审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现场审核要求
1.各单位按照本须知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进行。各单位由单位相关负责人初审报名材料后,再将材料由1名负责的同志带到公卫中心现场审核地点。2021年实践技能考试免考考生仍须按照要求进行现场审核工作。若有发热、咳嗽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禁止参加现场审核。对确因疫情原因考生准备报名材料有困难的,由所在单位核实后,应积极提供相关帮助。
2.请各单位按顺序存放所需材料(含PDF电子版),一式两份,不要装订。材料不齐者,不予审核。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每张都要盖考生所在医疗机构公章(红章),考生需本人逐张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签日期,医疗机构和辖市(区)考务工作具体负责同志均需逐张审核并签名,盖公章,签署审核日期。纸质材料如有改动,考生报名材料电子版需重新修改并报送。
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按2014版报名规定执行):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报名点打印)
要求:
1.各单位必须认真核实考生身份、学历、专业等信息,有问题的进行修改,确保申请表信息真实、完整后,一式两份。
2.系统已经进行预审,审核页面的左下角会有提示内容,有审核点工作人员认真对照。
3.打印后由考生本人签名,在照片处盖考生所在医疗机构公章,其中考生照片应为近6个月内的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
(二)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考生提供)
要求:
1.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于同一面纸上。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是指公安部门签发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队考生可使用军官证或士兵证)。因特殊情况,报名时不能提供居民身份证的,可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证明,但在参加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
(三)成绩单复印件(考生提供)
往年参加过考试人员再次报考,将成绩单复印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提供)
要求:
1.提供报考所用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2021年毕业的研究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应届研究生毕业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无效。毕业证明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号,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位类别等内容。学术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3.中专毕业证书原件统一收齐交省医考中心集中审核,审核结束后发还(3月底左右)。
(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提供)
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学历证明辅助材料(考生提供)
要求:
1.外省中专学历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允许在本省(区、市)招生的证明(招生计划、录取名册、学籍卡、毕业生名册)。
2.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部分江苏自考考生请在http://www.jsbys.com.cn/上查询并打印。医疗机构和辖市(区)考务工作具体负责同志需逐一网上核对并签名,签署审核日期。
3.专升本需另提供专升本计划,大专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大专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4.转专业者需提供学校转专业计划、名单和在校期间学籍卡。
(七)考核合格证明(考生提供)
要求:考核证明分为两种,分别是《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适用于未取得任、何执业资格的考生,例如:2020年前毕业的考生,试用起止时间按2020年1月-2021年1月填写;2020年当年毕业的考生,该证明分两阶段各填写一张,第一阶段是2020年8月-2021年1月,第二阶段是2021年2月-2021年8月,第一阶段证明同时需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在现场审核时提交;第二阶段证明在2021年 8月提交。试用期为一年以上的顺应延长填写考核时间。
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适用于执业助理医师考执业医师,其中大专学历执业期需满2年(2019年8月31日前注册),中专学历执业期需满5年(2016年8月31日前注册)。
3.考核合格证明全省统一格式,自行设计或其他格式一律无效;考核合格证明必须由考生所在医疗机构出具;试用期或考核期内涉及多家单位的,各单位均应提供相应时间段的考核合格证明;考核合格证明中“报考类别”项与“岗位”项及带教老师资格类别须符合考生专业,且在考生所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
4.出具虚假考核合格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考生三年内报名资格,并通报出具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和责任人。
(八)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考生提供)
1.考生申请类别需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范围内。
2.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称一致。
(九)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考生提供)
1.带教老师为考核合格证明中的带教老师,注意证书编码为执业证书号码。
2.带教老师原则上应有2名,村卫生室考生可由上级乡镇卫生院带教。
(十)聘用证明(考生提供)
按照南通考点提供的聘用证明模板进行填写并盖章。
(十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电子版(考生提供)
按照要求,请各位考生现场审核时携带所有报名材料PDF电子版(可提前通过复印机或手机软件扫描),以备国家、省医考中心后期核查。电子版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例如:张三320601199701111111。
(十二)其他:(考生提供)
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页,第二页都要复印)。大专生的《医师执业证书》首次注册时间必须为2019年8月31日之前,中专生的《医师执业证书》首次注册时间必须为2016年8月31日之前。如《医师执业证书》非首次注册,需在市卫健委窗口查询首次注册时间,并打印盖章。
(十三)2021年南通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各单位提供)
要求:各单位提供2021年南通市医师考试报名汇总表电子版一份,其中考生联系电话项目必填。按表中顺序排好考生材料。中专毕业证原件应额外提供信息登记表一份。
如皋审核点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2021年2月1日至2月3日,各单位按照以下日程安排将报名材料送至市卫健委统一审核。
2月1日上午:如皋市人民医院、如皋市中医院、如皋广慈医院。
2月1日下午:在城其他各单位;如城街道、下原镇的医疗卫生单位。
2月2日上午:白蒲镇、城南街道、搬经镇的医疗卫生单位。
2月2日下午:丁堰镇、城北街道的医疗卫生单位。
2月3日上午:东陈镇、九华镇、石庄镇、江安镇的医疗卫生单位。
2月3日下午:吴窑镇、磨头镇、长江镇的医疗卫生单位。
报名费用由考生根据《江苏考区医师资格考试网上缴费通知》要求实行网上缴费。
由于现场审核时间紧、要求高,请各单位务必严把初审关,并按时提交材料。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传达到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并负责报名工作,各镇卫生所要传达到辖区内个体诊所、厂(校)医务室,报名中涉及的其他问题,请电话联系,我们将尽快予以答复。
现场报名地址:市公卫中心1101会议室。
联系人:冒拥军,刘晓庆;联系电话:87512240。
特别提醒:
1.以上所提到的各类需提供的表格必须使用本须知附件中的表格,或考生自行至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下载,其余任何途径取得的表格一律视为不合格。
2.因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整体形势依然严峻,各单位务必组织好初审工作,收齐单位所有报名考生材料后,统一由各单位派一名负责同志严格按照送审时间安排送现场报名审核点,并认真填写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电子版,送审时一并带来。其余人员一律不得至报名点。
3.所有考生均需提供工资发放流水证明或者保险证明。
4.按照要求,今年各位考生现场审核时需携带所有报名材料PDF电子版(可提前通过复印机或手机软件扫描),请各考生立即对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报名条件,核实考生报名的每一条信息,如有错误立即在网报中改正(网报截止日期为21日24时),否则会给现场审核带来很大麻烦(纸质材料如有修改,PDF电子版也要同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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