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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考点】研究生/本科考生报考执业医师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长春考点公布了研究生/本科考生报考执业医师现场审核所需材料,医学教育网老师为大家整理总结如下,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

【相关通知】

2022年长春考点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2022年2月16日开始

【材料准备】

【长春考点】中专/大专学历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长春考点】中专/大专考生报考执业助理医师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No.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原件1份,并在下方粘贴两张小二寸白底照片;

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报名成功通知单样式

No.2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样式见下图),如身份证原件丢失,则需提供临时身份证;

●外籍考生用护照报考;

●军队及武警部队考生用身份证报考(仍需携带军官证、士兵证等相应证件);

(户口本、暂住证等不作为医师资格考试身份证明的依据);

身份证复印件样式

身份证复印件样式

No.3

●毕业证书原件;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还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

●如毕业证明原件丢失,则需提供《毕业证明书》;

●“专升本”学历报考的考生专科和本科毕业证均须提供;

●2002年以后毕业的成人自学考试教育学历无学制(毕业证上未显示学制年限)的毕业证,需提供由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能证明首次考试时间的成绩单;

毕业证书原件

No.4

“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在有效期内);

“学信网”上如无法查询到学历信息,须提供吉林省大中专毕业生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书》;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大专及本科以上学历认证样式

学历认证报告书样式

学历认证报告书样式

No.5

试用期合格证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5,须由试用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证件有效期”见身份证背面

●“试用机构”信息参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填写。

试用起止时间说明:

(1)要求2022年2月前试用满一年,或多家单位累计达到一年;

(2)非应届毕业生,2021年2月至2022年2月期间在一家试用机构试用的,起止时间填写“2021年2月至2022年2月”;

(3)如在2021年2月至2022年2月期间在多家单位试用,请每家单位各提供一份考核证明及其他单位材料(第5—7条材料),起止时间按实际情况填写,累计相加后应为2021年2月至2022年2月;

(4)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6月(7月)毕业的,请填写“2021年6月(7月)至2022年2月”。

No.6

试用单位医疗机构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样式

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样式

No.7

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照片页、个人信息页及变更记录信息需全部复印);

带教老师执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样式

带教老师执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样式

No.8

带教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照片页、个人信息页需全部复印);

带教老师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样式

带教老师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样式

No.9

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请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考生服务系统下载;

承诺书样式

承诺书样式

No.10

现役军人需提供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盖章的审核证明(下载方式见文末);

现役军人证明

No.11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外籍人员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须填写相应的实习申请审核表,样式如图,请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考生服务系统下载;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须填写相应的实习申请审核表样式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须填写相应的实习申请审核表样式

外籍人员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须填写相应的实习申请审核表样式

外籍人员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须填写相应的实习申请审核表样式

No.12

2022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还需同时提供:

●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所在院校公章,

●研究生院开具《当年毕业研究生证明》并加盖所在院校公章,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科《毕业实习手册》,

●学校开具的当年研究生毕业名录;

No.13

报考执业医师短线加试的考生还需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复核表》样式如下(下载方式见文末);

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复核表样式

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复核表样式

特别提醒

●试用期考核材料均遵循“三个一致”原则,即专业、试用岗位和报考类别相一致;       

●由于单位更名、注销、合并等行为,导致提交的材料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称不一致的,必须提供由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并加盖行政审批公章;

●医疗机构升级的,副本后有加注升级的说明即可,没有则须开具证明以说明原机构与现机构是同一家;

●带教老师注册单位和考生试用机构必须是同一个,多点执业的,须提供和考生同一执业地点的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还需在医学综合考试(一试)前提交第二段试用期考核证明,具体提交时间见公众号通知。

↓ ↓ ↓ ↓ 请点击下方下载附件表格↓ ↓ ↓ ↓ 

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复核表

长春考点部队考生卫生部门审核证明

其它审核事宜请关注公众号后续通知

以上分享的“【长春考点】研究生/本科考生报考执业医师现场审核所需材料”内容,由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整理,如果您觉得对您有所帮助,可以分享给朋友。想了解更多医学考试报名审核信息、复习资料、备考干货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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