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佛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精神,接佛山市医考办的通知和安排,现将禅城区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经市医考办审核、省医考办备案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是各考生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的依据之一,凡2021年9月1日以前被医疗机构录取试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的人员,将不得在禅城区参加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请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时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2022年度拟在禅城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包括符合要求的在读研究生)办理备案手续。严禁为不在本单位工作的人员备案,不可为不符合报考规定的人员备案。
二、各单位收集备案人员信息填写《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附件2,原件一式两份,超过一页的每页必须注明表格名称、页码和加盖单位公章;请用电脑按要求录入表格内容后再行打印,试用时间统一填写(起始时间2021.7.1,终止时间2022.8.31),将原件与电子版(电子版上交Excel格式),送至禅城区卫生监督所,电子版请发到ouyy@chancheng.gov.cn
三、报送地址:禅城区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那栋楼(B1栋)10楼禅城区卫生监督所1016办公室。
四、报送具体时间
10月25日到11月03日(周六、日不办公),上午:8:30分至11:00,下午:2:00至4:30。
注意事项
1、报备时应同时附上纸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同时加盖公章)。
2、电子版应先于纸质汇总表发到上述邮箱,以便于收纸质汇总表时进行核验。电子版备案表名称及邮件标题需统一使用“单位名称+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格式。
3、逾期视为放弃备案,名单一旦上报省医考办,无法申请增加或者修改。
4、2021年已在我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没有通过,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且拟于2022年继续在我省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凭2021年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作为报名材料之一报名参加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免予办理备案手续。
附件:
附件1: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
附件2:佛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区韵瑜,联系电话:82321982,电子邮箱地址:ouyy@chanche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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