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2021口腔助理医师知识点”,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具体资料分享如下,希望对大家复习相关知识点有所帮助!
【核心考点】作出鉴定结论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①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②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③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④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⑤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⑥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例题】医疗机构提交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资料指
A.医嘱单
B.检验报告
C.手术同意书
D.封存保留的输液药物
E.以上说法均正确
【答案】E
【解析】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①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②住院患者的住院日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③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④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⑤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患双方应当依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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