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关于2021年口腔助理医师现场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相信很多考生正在关注,医学教育网编辑分享具体内容如下:
各县(区)、开发区卫生健康局,市属各单位,驻邕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广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1年第1号)的有关内容,为做好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南宁市考点考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详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
(一)网上报名
1.自2021年1月6日至1月21日24时。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内,按有关规定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
2.2020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1年须网上报名,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3.今年广西考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采取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军队考生除外),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请同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二)现场审核时间
自2021年1月25日至2月8日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现场审核主要是对网上填报的考生报名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现场审核地点
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南宁市新华路5号卫生大厦6楼、7楼)。
(四)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1.网上报名成功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的考生,请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线上审核结果。线上审核通过者,请在现场审核期间持以下材料到现场办理审核手续: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在空白处盖单位公章;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军队考生网上报名时无须上传报名材料,请在现场审核期间持以下材料到现场办理审核手续: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在空白处盖单位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1)2001年后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有效期6个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非大陆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专升本提供专科、本科毕业证;3+2形式提供中专、专科毕业证,如无中专毕业证,应提供毕业学校复印的《录取简明登记表》。
4)属省外中专学历,需提供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录取名单、毕业生名册等学籍证明材料。
5)对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的人员,除提供原毕业证外,还必须提供《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试用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1);
(5)提供试用机构带教老师的《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含本人信息页、首次注册信息);
(7)2020年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2);
(8)提供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现场审核工作安排
1.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工作,更好服务考生,减少现场审核压力,提高审核工作效率,避免聚集,请各县(区)、开发区卫生健康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收集本辖区内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个体医疗机构及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报名人员的相关报名材料;委属各单位和驻邕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收集本单位报名人员的相关报名材料。请各单位派专人按照时间安排统一来办理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安排表
审核时间 | 审核单位 |
1月25日-26日 | 市卫健委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
1月27日-28日 | 各城区、开发区卫生健康局 |
1月29日-2月2日 | 驻邕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驻邕部队 |
2月3日 | 横县卫健局 |
2月4日 | 隆安县卫健局、马山县卫健局 |
2月5日 | 宾阳县卫健局、上林县卫健局 |
2月7日 | 各单位补送材料 |
2月8日 | 考点审核报考数据 |
2.请考生将个人报名材料交给本单位或所属辖区的卫生健康局统一办理现场审核工作。如因特殊情况需个人办理现场审核的,请在1月18日起通过扫码或登录网页预约现场审核时间。未预约时间的不安排个人现场审核;预约后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审核的需重新预约。网上预约是在线填报,无信息回复,提交后无法查询,请考生在填写预约信息时牢记本人所预约时间。
网页填报地址:https://jinshuju.net/f/z9cawy
三、考试费缴费方式
广西考区今年继续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四、实践技能考试
全国考试时间如下:
(一)临床类别:2021年6月10日-23日。
(二)中医类别:2021年6月19日-27日。
(三)口腔类别:2021年6月19日-27日。
(四)公共卫生类别:2021年6月19日-20日。
(五)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2021年6月23日-29日
实践技能考试统一集中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成绩两年有效。
实践技能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五、医学综合考试
(一)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021年8月21日下午16:30-18:30和8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16:30-18:30。
(二)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021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三)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021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和8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四)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021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五)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2021年8月21日上午11:05-12:05。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21年8月21日上午11:05-11:35。
六、“一年两试”试点工作
2021年广西考区继续开展医师资格考试临床执业医师、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医师和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医学综合笔试“一年两试”试点。已报考当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和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缺考及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
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第二次考试时间如下: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和1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1年11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七、其他事项
(一)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口腔类别、公共卫生类别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大纲中卫生法规部分内容已调整,详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医学综合考试)〉中卫生法规部分内容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发﹝2020﹞7号)。
(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时通知本辖区、本单位报考人员按时完成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现场资格审核和缴纳考试费用的,报名无效。
(三)请各单位严格审核考生的申报材料,严防考生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对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考生,考区、考点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出具虚假证明的试用(或实习)机构,将移交相关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考生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证件编码、毕业院校、学历、学制、专业、试用机构名称等)应真实、准确、有效,所填信息将用于医师资格考试和医师注册管理,务必认真填写,现场资格审核时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
(五)考生报考时应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机构试用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以上。所提供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限报考当年有效。
(六)申请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报考条件,且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或试用。
(七)申请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须符合临床执业医师报考条件,且在院前急救或儿科岗位工作或试用。单位隶属为军队、武警、公安且为现役军人的考生,须参加军事医学内容的加试。
(八)为加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准确,今年考区继续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集中复审,请各单位收集考生的毕业证原件,填写《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信息》(附件3)纸质版一份,在现场审核时提交。
(九)为更好的服务考生,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推出微信公众号,考生关注公众号后,可在资格审核、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发布等关键环节收到提醒信息。
(十)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和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nanning.gov.cn)或关注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
八、南宁市考点联系方式
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电话:0771-2613961、2613923、2630909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2.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3.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信息表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11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附件2-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附件3-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考学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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