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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患者的护理原则

针对流产患者的护理措施,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如下,请各位护士考生仔细查看。

凡妊娠不足28周、胎儿体重不足1000g而终止者,称为流产。

早期流产:发生于妊娠12周以前者。

晚期流产:发生在妊娠12周至不足28周。

自然流产的发生率占全部妊娠的15%左右,多数为早期流产。

护理问题

1.有感染的危险 :与阴道出血时间过长、宫腔内有残留组织等因素有关。

2.焦虑: 与担心胎儿健康等因素有关。

护理措施

1.先兆流产孕妇的护理

需卧床休息,禁止性生活。禁灌肠,提供生活护理,遵医嘱给孕妇适量镇静剂、孕激素等。同时稳定孕妇情绪,增强保胎信心。

2.妊娠不能继续者的护理

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做好终止妊娠的准备。

3.预防感染

监测病人体温、血象及阴道流血、分泌物的性质、颜色、气味等,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加强会阴部护理。护士发现感染征象后应及时报告医师。

健康教育

1.让孕妇及家属对流产有正确的认识,指导下一次妊娠。

2.早期妊娠时应避免性生活,禁重体力劳动,预防流产的发生。

3.有复发性流产史的孕妇在下一次妊娠确诊后应卧床休息,加强营养,禁止性生活,补充维生素等。

4.病因明确者,应积极接受对因治疗。宫颈内口松弛者应在未妊娠前作宫颈内口松弛修补术,如已妊娠,则可在妊娠14~18周时行宫颈环扎术。

5.嘱患者流产后1个月返院复查,确定无禁忌证后,方可开始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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