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孕妇哪些情况应当及时就诊?辽宁省妇幼保健院给出如下建议:
一种是妊娠相关情况,如:头痛、视物不清、心慌气短、阴道出血或流液、腹痛、胎动异常等,应及时到医院产科。
另一种是与当前疫情相关的如下情况:不明原因的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如果不排除近14天内可能接触过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其他感染者,更应立即联系社区管理人员或医学观察人员及孕期保健医生,准确告知自己的情况,及时按照上述人员指引到发热门诊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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