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各位考生:
按照国家、省的安排,2009年度的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将于2009年9月12—13日进行,现就领取《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2009年8月10-14日,过期不候。
二、领取地点:石家庄市卫生局(建设南大街188号)二楼行政许可大厅。
三、具体安排:
(一)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市直管的民营医院和门诊部、市直管的职工医院负责同志将你单位所有实践技能考试通过人员的考试费用收齐,统一到市卫生局办理;
时间:8月13日(星期四)
(二)其他报考单位属县(市)区管理的医疗机构的考生,请到你单位缴纳考试费用,由你单位交所在地卫生局,由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统一到我局缴费并领取《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
时间:8月10日(星期一),灵寿县、栾城县、藁城市、井陉县、井陉矿区、桥东区。
8月11日(星期二),无极县、正定县、新乐市、行唐县、平山县、新华区。
8月12日(星期三),赞皇县、高邑县、元氏县、赵县、长安区、裕华区。
8月14日(星期五),辛集市、晋州市、鹿泉市、深泽县、桥西区、高新区。
(三)请各县(市)区卫生局、各有关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领取《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时,携带通过实践技能考试缴费人员名单(执业医师与执业助理分开)一式三份,按时到我局办理领取《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手续。
石家庄市卫生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