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鹤壁考生:
欢迎大家报名参加2010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预祝你们在考试中取得好的成绩!现将现场报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确认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2010年3月25-3月30日
具体时间分配如下:
3月25日-鹤山区考生,
3月26日-淇县考生,
3月27日——浚县考生,
3月28日-淇滨区考生,
3月29日-山城区考生。
二、现场确认报名资格审核地点:
鹤壁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市公安局东100米)
注:公卫和部队现役考生到郑州市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及行车路线见附件)。
三、所需材料:(见附件)
四、如果你有如下情况,请按照要求准备附加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等姓名不符者,须提交户籍所在派出所正式户籍证明(证明为同一人),同时还须提供鹤壁市公安局出具的证明,并正规打印、贴照片的标准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等;
2、军队考生需提交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或后勤卫生部出具的介绍信,并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上加盖公章;而且是经省卫生厅公布的九家部队医院方可报考;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人员报考必须提交县区以上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计生委)同意证明,且只能报考临床类别;
4、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历,试用期在医疗机构检验科及医学影像科工作的,可以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五、注意事项:
1、因报考所要求的条件非常复杂,报名还须通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有效。所以,请考生现场报名时,将自己所有的证书、证明、证件等一并带来,由现场工作人员依据国家审核标准确认是否可以报考。
2、考生如有报考材料不全、证件不相符等特殊情况者,请在报名前期(3月28号前)进行现场确认,以便及时补充材料,避免因时间问题延误报名。
3、报名所需相关表格,均可在鹤壁市卫生局网站中下载。
4、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正式身份证进入考场,持临时身份证、证明等均无效。
注:在农村开设个体诊所的助理医师,不能从自己诊所报考执业医师。城市个体诊所不能作为报考助理医师的试用机构。
不受理外省中专报名。
咨询电话:33210303321062(西医)
3320967(中医)
201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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