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广州考点决定对经考点、考区两级审核通过,取得参加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人员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从2011年5月25日上午11时至5月31日上午11时止。统一在广州市卫生局网站进行公示。
二、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将异议书面材料签署真名(须手写)后寄广州卫生技术资格考试中心医师考试组收(联系地址:广州市西华路534号,邮政编码:510170)。用匿名信反映情况的材料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发现问题,可及时与考试中心联系(联系人:余浚龙、罗远光,电话:88900217,81084245)。
附件: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广州考点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