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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预防医学会关于申报2008年《国家级》、《中华预防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预会发[2007]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预防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部(室):

  为做好2008年《国家级》、《中华预防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全继委办发[2007]08号《关于申报2008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精神,申报2008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仍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申报新项目时间为2007年8月1日~9月20日;申报备案项目时间为2007年8月1日~2008年1月10日。

  项目网上申报、评审、公布及项目执行情况的网上信息反馈所使用的网址已由原来的http://cme.haoyisheng.com改为现在的http://cmegsb.cma.org.cn.各级用户仍继续使用已有的账户和密码。尚无账户和密码的用户,请填写立项用户账号申请表与我会继续教育部联系申请账户和密码。

  在实行网上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同时,各单位仍需按本文件的相关要求报送打印的申报材料(申报新项目需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申报备案项目需报送2008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报送打印的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相关内容完全一致,如二者出现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不符时以网上申报为准。申报新项目的打印申报材料授课教师签字栏应请授课教师签字。申报工作截止后,只报送打印申报材料而未进行网上申报,视为无效申报;进行了网上申报,未报打印的申报材料,同样视为无效申报。

  从2007年开始(含2007年),汇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执行情况改为在网上进行。原《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评审、公布系统》更名为《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同时对系统进行了相应的完善和功能扩展。请各级用户使用该系统时,注意参阅操作说明和相关提示。

  二、申报2008年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请认真填写《中华预防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一并上报,截止时间类同(学会项目:1、没有备案,要求一次一报;2、不在网上申报)。

  三、申报2008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个项目只能向一处申报。每年每位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新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能超过5项。

  四、已完成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含备案项目),在项目执行完成一个月之内将下列材料:1、执行项目情况总结;2、文字或声像教材;3、试题;4、项目日程表;5、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6、学员名册。报送学会继续教育部,统一汇总、审核、备案、存档(国家级项目在网上汇报)。

  五、2008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二批公布。经审核批准的部分备案项目和新项目作为2008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07年12月底前予以公布。部分备案项目经审核批准后作为2008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08年3月底前予以公布;学会项目第一批同国家级第一批项目一同公布,第二批于2008年6月底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申报国家级备案项目时,注意适当安排项目的举办时间。

  六、申报项目评审费:1、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费200元,备案项目40元;2、申报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费100元,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和评审费一并寄往学会继续教育部(评审费最好按以下帐号汇款)。如评审费未到,视为放弃申报项目。

  七、此文件同时在中华预防医学会网站(www.cpma.org.cn)公布,表格请在网上下载填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西大街154号,中华预防医学会继续教育部;

  邮编:100009.

  开户银行:北京中国工商银行鼓楼分理处;

  帐号:0200003209014447984;

  户名:中华预防医学会。

  联系电话:010-64013358;

  电子信箱:wukeju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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