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人函[2007]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司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2006-2010年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国食药监人〔2006〕532号)的总体要求,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不断提升执业药师的药学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我司组织专家遴选了“十一五”期间执业药师(药学类、中药学类)继续教育推荐教材,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施教机构使用,有效组织实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切实保障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质量和成效。现将推荐教材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2006~2010年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二○○七年四月四日